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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幼而柔明淑德,叔父暕见之曰:“吾家女师也。”
天监十一年,拜晋安王妃。
生哀太子大器,南郡王大连,长山公主妙纮。
中大通三年十月,拜皇太子妃。
太清三年三月,薨于永福省,时年四十五。
其年,太宗即位,追崇为皇后,谥曰简。
大宝元年九月,葬庄陵。
先是诏曰:“简皇后窀穸有期。
昔西京霸陵,因山为藏;东汉寿陵,流水而已。
朕属值时艰,岁饥民弊,方欲以身率下,永示敦朴。
今所营庄陵,务存约俭。”
又诏金紫光禄大夫萧子范为哀策文。
父骞,字思寂,本名玄成,与齐高帝偏讳同,故改焉。
以公子起家员外郎,迁太子洗马,袭封南昌县公,出为义兴太守。
还为骠骑谘议,累迁黄门郎,司徒右长史。
性凝简,不狎当世。
尝从容谓诸子曰:“吾家门户,所谓素族,自可随流平进,不须苟求也。”
永元末,迁侍中,不拜。
高祖霸府建,引为大司马谘议参军,俄迁侍中,领越骑校尉。
高祖受禅,诏曰:“庭坚世祀,靡辍于宗周,乐毅锡壤,乃昭于洪汉。
齐故太尉南昌公,含章履道,草昧兴齐,谟明翊赞,同符在昔。
虽子房之蔚为帝师,文若之隆比王佐,无以尚也。
朕膺历受图,惟新宝命,莘莘玉帛,升降有典。
永言前代,敬惟徽烈,匪直懋勋,义兼怀树。
可降封南昌公为侯,食邑千户。”
骞袭爵,迁度支尚书。
天监四年,出为东阳太守,寻徙吴郡。
八年,入为太府卿,领后军将军,迁太常卿。
十一年,迁中书令,加员外散骑常侍。
时高祖于钟山造大爱敬寺,骞旧墅在寺侧,有良田八十余顷,即晋丞相王导赐田也。
高祖遣主书宣旨就骞求市,欲以施寺。
骞答旨云:“此田不卖;若是敕取,所不敢言。”
酬对又脱略。
高祖怒,遂付市评田价,以直逼还之。
由是忤旨,出为吴兴太守。
在郡卧疾不视事。
征还,复为度支尚书,加给事中,领射声校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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