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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吃阿仲比较重要,还是吃肉肉比较重要?
嬴政瞬间犹豫了,不过面对嬴政的沉默,白仲也挺理解的,换成二十世纪的自己,要是嫁给一个不能吃猪肉、牛肉的外族男子,也得惦量惦量爱情能不能当一辈子的红烧肉、水煮牛肉用。
“好吧……吃就吃吧……不过……肉也要吃。”
嬴政苦着一张脸,表情特别憋屈的说道。
“我就不明白了,吃点青菜会要你的命吗?这么不爱吃?挑食不好,我以为只有小孩子才会这样。”
白仲伸出双手,揉着嬴政的脸,噘着嘴柔声说道。
哎妈!
我这么一个从小挑食到大的人,终于也有机会把这句话甩给别人了。
嬴政沉默了一会儿,才开口解释道:“你不明白……”
原来嬴政在赵国时,因为家中实在太过于贫寒,所以一年到头有大一半的时间是各种野菜拌饭过活,而剩下的那一半时间,也是黍米饭、黍米饼配野菜。
野菜本来就不好吃,再加上还没油没盐,基本上就是清水煮出来的,吃得他有那么一段时间,不但觉得自己是只兔子,而且一吃野菜就吐酸水。
“总而言之,我小时候吃太多了,长大是实在不想再吃了……不管烹饪的再好,我也不想吃了。”
嬴政捂着小腹,说这话时,他觉得胃在一阵阵抽搐,本能的想吐酸水。
“原来是这样啊……”
白仲点点头,表示自己理解非常理解,二十一世纪虽然物质丰富,但也是从贫穷年代过来的,她有很多长辈就不吃红薯和土豆,理由当年吃多了,“不过不吃青菜是不对的,你多多少少还是要吃一点的。”
不是白仲爱鸡婆惹事,而是根据后世史学家对秦始皇死因的推测,秦始皇同志的个人饮食和夜生活很有问题,再加上因为小时候的原因,身体本来底子就不行,又集权一身,所以五十岁不到就挂了。
试论,如果胡亥是嬴政的幼子,那么证明他三十岁不到就失去了生育能力,三十岁啊……你能想像一个成年健康男人,三十岁就生不出娃了吗?再想想,他三十岁之前,从二十一岁扶苏出生开始,不到十年的时间,足足弄出了二十八个娃,那么他晚上干活的频率该多高?不但是一夜x次郎,还是夜御n女!
想想这个人设和画风,白仲就觉得心塞无比。
“还有,你刚才犹豫了二十八秒……我是说二十八下……所以,你刚才问我的事,我决定要考虑二十八天,等二十八天后,我再来告诉你答案。”
白仲话题一转,开口说道。
“不会吧?二十八天?要这么久?”
嬴政一急,抓住白仲的说道。
嬴政本来以为白仲考虑个两三天就够了,没想到她竟然要考虑这么久,二十八天……二十八天以后,自己都成了有妇之夫了。
“这可是人生大事,当然要好好想清楚。”
白仲从嬴政手里抽回自己的手,越想越觉没啥前途,白仲可不觉得自己能抗住一*的小三攻击,早晚得变成怨妇去。
不对!
嬴政是无法拒绝这次联姻的,所以她要是答应了,连个正室都捞不着,就算干翻了正室,依嬴政的知名度,两千多年后123言情写《废后重生记》什么的来黑自己,不会比陈阿娇的人少。
可是要白仲放弃一个这么好,还是自己从小养到大的男人,白仲又觉得心有不甘,百般无奈之下,她觉得自己需要静静。
“总之你先回去吧,天晚了,我要睡觉了……今天不舒服,不和你一起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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