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吟游诗人抱着四弦琴歌唱:“王都以诺啊,废墟上的黄金城,我挚爱的凤凰城。
我爱你,我永不离开你。
没有什么能赶我走,在梦里见到你,用我的四弦琴歌唱你。
来到我们的王都以诺,所剩的旅途便不会超过三分之一……”
歌声中那种挚爱深情就像是在对一位姑娘诉说,那么直白,那么嘹亮,听在心里就会有一种火热的感觉。
髅大坐在地上,一听就是好久。
吟游诗人口干舌燥:“那位大爷,你就不能从上面下来给个钱么?”
髅大也似乎听不见,吟游诗人摇摇头走了。
是什么压抑着焦躁,让他可以打量这个世界?髅大本以为自己不会再有心情欣赏这一切,因为他低估了自己对这里的憧憬。
没有一个梦境可以替代真实的空气,亦没有一座山峰可以替代人群,那是人的世界,是生者的乐园。
那是灵魂的震动,是发自内心的跳跃。
或许,不论如何,都应该在失去一切之前好好看看这个世界吧。
世界那么明亮,一下子就能从山丘上望到好远的地方。
那么多东西可以看,又都很耐看。
一里外有好客的农场主人在宽敞的院子里晾着衣服,五颜六色的衣裙和白衬衫一起在绳子上随微风飘摆,髅大便忍不住激动地想要跳起来。
“看,那旗帜!”
髅大指着那里兴奋地问,“有人招呼我们过去么?”
罗杰趴在一块石头上无精打采:“那是人家在晾衣服,不是旗子。”
“怎么会?”
髅大兴冲冲地挥挥手,对面的主人看到了,便远远地挥手回来。
髅大叫道:“你瞧,人家是在挥手!”
“我说了那是在晾衣服!”
罗杰摊开四肢不肯去看,“为什么我要留下来陪你这个白痴?死去活来是有权利对美好的事物如同获得新生一般,我能理解,不过我们总该先回家洗个热水澡吧?还要好好吃一顿。”
“不,我会迷路!”
髅大兴奋地搓着手。
“这才叫城市,我还没有准备好进入它。
这里最好了,我要在这里看清楚。”
“看吧看吧!”
罗杰嘟囔着,“白痴,你不是在这里住过十几年么。
对了,为什么你这么耐饿?”
“因为我以前很可能一个星期才能吃到一顿饭。”
髅大突然跳起来:“不——不好!”
“怎么?”
髅大面色大变四下张望:“乌鸦……我的乌鸦呢?”
“呃?”
罗杰坐起来,“它过不来,留在那边了?不对。
我想想,对了,甬道里走到一半就已经不见了,我肯定。”
遥想当年他也是个有名的皇家御厨,死后受香火供奉,倍儿受人尊敬。化成一缕孤魂在人间,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曾曾曾曾曾曾曾孙子长成一个被人欺负戏耍的怂货。连活着和反抗的勇气都没有,平白气的他蛋都疼。一朝惊醒,发现他重生成那个怂货。手握灵泉,他拳打渣男,脚踢恶毒男小三,一夜宿醉过后,竟揣了包子。卧槽!!!!!!!!!!!!!一脸便秘的看着怀中小儿。无奈,只好种种田,做做美食,顺便养养娃。结果那个畜生,竟然跑来跟他抢儿子。苏长歌眉毛一挑不给,想要自己生!!!入V公告本文于2015年12月27日入V届时三更,V后日更偶尔多更,请大家多多支持推荐基友的文我的专栏...
本文一对一,非重生,非穿越,男强女强天和王朝一千三百零四年,群雄起,天下五分君临天启大燕商兀禾术。本文故事背景为天下五分百年之后。分隔符十年前,天启皇权变,只留下年方六岁的倾城公主。天启异姓镇北王继任皇权,许倾城公主太子妃之位。一年后,倾城公主因与大将军之女发生争执,被皇后以德行有失之名遣往城南寒...
他是世上唯一异能者,操控黄金白银钢铁所有金属物质,金刚不坏切金断玉点石成金日进斗金他是穷三代,纯草根,最终却能操控一个庞大的工业帝国!他厚黑,铁血,不只操控金属,还操控人心!他擅长各种控制,却不善控制自己...
陌生的世界,似曾相识的背景。诸侯争霸,百家齐鸣,刀光剑影,唇枪舌剑。当吾梦醒时,百家归其位,钢铁铸霸业,成就天朝梦!作者自定义标签争霸种田工业低武...
关于豪门娇妻,霸道老公心太急项默森宠孟晞,全世界都知道,他惯她,惯得无下限,惯得无天理,惯得人人都看不下去。孟晞不爱理他,他容得...
穿越了?! 莫筱筱没想到她一个小小的白领,居然也赶上了穿越大军?!穿越也就算了,可是谁能告诉她现在是什么情况? 她竟然穿越到了一个因为病死的六岁小女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