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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他强烈要求,我想,你应该会引爆魂仆印记吧?”
林觅仙想了想,诚实地道:“也对!”
第二十二章:花并不可笑,人真可笑。
经林觅仙私下介绍,这个金发男子名叫彼德,职责上他乃负责监督的巡查使,实际上他还是林觅仙众多追求者中的一位。
一个自负、自傲、自私的家伙。
可在尊卑观念极为严重的遗魂师的世界,林觅仙不敢有丝毫怨言。
换句话说,这次若把事情办的漂亮,令他刮目相看,对以后正式引鉴农神堡会有帮助。
当然,这是林觅仙的看法,我其实不敢苟同。
……
当天晚上,高胖子便把唐超的资料收集整齐。
他果然不是一般的刑侦警员。
与洪娜一样,唐超也是高官子弟,下放本市属于走个过场,过几年便会调回政府任职。
不过与洪娜不同的是,唐超事业心很强,他并不甘心碌碌无为地混过这几年,于是利用家里背景,与本市一些高官合作,开始了一系列的洗牌活动。
“唐超最近高升,即将调入*,明天晚上他将为此事举办一个盛大的庆功宴。”
高升平道。
“在哪?”
我问。
“在他家祖屋,唐超的父亲当初就是在本市政绩突出,上调到中央的。”
我沉思起来,犯罪证据一般都有专人专门保管,可高胖子的父亲官至副市长,难保没有同党之类的会想帮他脱罪,谁是信任的人便值得商酌了。
所以,最安全的莫过于唐超自己保管。
可是他会放在哪呢?
我猜想,罪证与手镯应该藏在同个地方,毕竟保险的地方不多。
只要找到那个藏东西的地方,两件事就能一同解决。
“成哥,你一直说要帮林觅仙找手镯,呃,那手镯是怎样的呀?古董?还是镶满了钻石?”
高胖子忽然问道。
“没,只是很普通的手镯。”
我随口答道,遗魂师的事还是不跟他说的好。
高胖子哦了一声,一副想说又不太敢说地道:“呃,这个,既然是普通手镯,没必要这么费力吧,买过一个新的就是了。”
我笑了笑,打算转过这个话题,可是刹那间,我心中突然闪出一丝了悟。
错了,之前盘算的都错了,手镯根本不在唐超那!
在一般人眼里,那手镯似金非金,似玉非玉,感觉上不值钱,丢了又可惜……
这样一件不起眼的东西,当时搜身的那三个人是不会跟唐超说的,所以,手镯就在某个人手中。
没错,一定是这样。
我忽地拍案而起,冲高胖子自信地一笑,“附耳过来,呵呵,我有计划了。”
沉寂多年的麻木思想一但活跃,许多点子瞬间涌现,几乎不用思考,累积在骨子里的经验便把最合适的计划挑选出来,剩下的,只是在细节上考量了。
不过,确定细节是一项非常繁琐同时极需经验的工作。
一个大计划,因为疏漏一件小事而全盘崩溃的先例多不可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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