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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着众人或探究,或诧异的目光,沈烨灰溜溜地钻进保姆车。
刚一关上车门,他赶紧透过车窗向外看去,发现季丞不但没走,还向刘琳琳要了两个折叠凳,拉着和他一起来的小崽子气定神闲来地坐了下来,一副你拍到什么时候,我就等到什么时候的架势。
“操!”
沈烨骂了一声。
认真说起来,他不是怕季丞,他是没脸面对季丞。
他缺德事做了许多,以为早就把自己修炼成了茅坑上的石头,可在面对季丞时,发现自己根本臭不起来,也硬不起来。
毕竟他在放干热血、剃尽骨肉,彻底妖魔化自己之前,也曾是个有血有肉的凡人。
他把温柔尽数留在了过去。
如今,在面对故人时,他发现自己胸口竟然还留有几分余温……
那一年,沈烨只有十七岁,是个“我观自己是天仙,尔等都是瘪三”
的中二病。
该中二病大隐隐于市,生活在某市区一个不怎么起眼的小区里。
小区的布局和现如今的小区差不多,一层四户,四楼由东向西排开,分别住着刘奶奶一家、沈烨一家、季丞一家、陈婧一家。
刘奶奶家中只有刘奶奶和她的狗——妞妞。
那狗物随其主,个头小,脾气却大,一看就是那牙都掉光了,却不耽误骂人的刘奶奶亲生的。
沈烨家里也没多少人气儿,家里只有他和他爸——沈建国。
沈建国这人名不副实,于国没做出过什么贡献,危害国家的事却干了不少,是个典型的蠹虫。
那时,小区还没现如今这么破旧,生活在那里的人就像刚栽下不久的树苗,有着蓬勃的生命力。
阳光似乎也比现在灿烂。
几个少年不知愁滋味,一袋辣条抵得过一顿米其林大餐,美美地吃下去,酸甜苦辣里只尝到了微微的甜和火热的辣。
“这玩意儿卖相不佳,吃着还行。”
沈烨吃完了不忘点评。
“哈……好辣,再给我一根。”
季丞哈着气,向辣条伸出了手。
“没了。”
陈婧把袋里仅剩的两根辣条往身后一别,道,“你们刚才不是挑三拣四,又是嫌脏,又是嫌辣的。
怎么,这会儿尝着味了,吃上瘾了?”
沈烨正想说一句“小气”
,却听身后伴随着狗叫,传来一声吆喝:“小兔崽子!”
不用说,又是刘奶奶要显神通了——
“大中午的,你们不睡觉就滚去别处,别杵在我家门口,嘻嘻哈哈地扰我老人家清静!”
“毛病!”
陈婧傲娇地一扭头,踩着她新买的高跟鞋噔噔噔地回家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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