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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物志》第十卷的开头,始于对鸵鸟的记述。
接下来的内容是对鸟的记述。
鸟中最大、几乎可与四足动物为伍的,便是非洲和埃塞俄比亚的鸵鸟。
个子比人骑着马还高,跑得比马更快。
其羽翼在奔跑时不起作用,也无法助其从地面飞起。
腿似鹿,战斗时能派上用场。
脚上分有两趾,能抓住石头,若被追逐,可一边逃跑一边扔石头。
鸵鸟具有令人惊异的消化能力,可不加区别地消化所有吞下之物。
另外一件令人惊讶之事也毫不逊色于此,那便是鸵鸟之愚蠢。
具体来说,鸵鸟认为只要将脑袋藏进树丛里,就能将全身都藏起来,丝毫不知它那高大的身体其实被人看得清清楚楚。
鸵鸟的卵极其大,甚至有人将其作为容器使用。
其羽毛可制成战士头盔上的装饰。
普林尼写到,鸵鸟“几乎可与四足动物为伍”
,不过亚里士多德也曾将鸵鸟视作介于兽与鸟之间的一种存在,这大概是一种古代的普遍见解吧。
不,还不止于此,十三世纪的布鲁乃陀·拉蒂尼[1]在《小宝典》中有过“鸵鸟生着鸟一般的羽毛和骆驼的腿”
等记述,十六世纪的那位擅于从普林尼那里现学现卖的安布鲁瓦兹·帕雷也在《怪物及异象》中这般写道:“鸵鸟在鸟类中体形最大,几乎具备了四足动物的特质。”
由此可见,鸵鸟与兽类相近的观念一直被继承到了近代。
普林尼所使用的拉丁语中,有趣的是鸵鸟一词被标注为struthocamelus。
其中camelus指的便是骆驼,看来鸵鸟最初肯定是被当作骆驼的同类了。
这么一说,日文汉字中“驼鸟”
的“驼”
字和“骆驼”
的“驼”
相同,估计这两者在中国也被人们视作近亲了。
刚好在这里想到一些事,接下来我将引用《博物志》第十卷第十五章的内容。
乌鸦最多能产五只雏鸟。
有民间传说称,乌鸦用嘴产卵、用嘴交配。
人们因此认为,孕妇若食用乌鸦的卵,便会从口中吐出胎儿;若将乌鸦的卵带回家中,孕妇定会难产云云。
据亚里士多德所述,这种说法和埃及的伊比斯一样,完全是胡说。
总的来说,乌鸦和鸽子相似,只是时常用嘴接吻而已。
这一部分深得南方熊楠喜爱,他在《南方随笔》中引用过两次,也许一些读者是有印象的。
亚里士多德否认乌鸦用嘴交配一说,是在《论动物生成》第三卷第六章中。
他这样指责道:“确实阿那克萨戈拉[2]等自然学者皆有记述,但这说法太过单纯、轻率了。”
普林尼在文中提到了伊比斯这一种鸟,那么我也顺带聊一聊这埃及的圣鸟[3]吧。
下文将引用《博物志》第八卷第四十章至第四十一章的内容。
河马与五只鳄鱼一起,首次在罗马展出,是因为玛尔库斯·司考路斯[4]当上市政官[5],在罗马举办了活动。
人们临时引来了泉水,并将动物们放在水中。
河马在医学相关的领域中被视作伟大的前辈。
具体来说,河马若食用大量食物,变得过于臃肿,便会走出水中,来到岸边,到处寻找刚被割过的芦苇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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