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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易安信誓旦旦:“我说了不要就不要!
倒是你,你们不是分手了吗,他怎么还在这里?你别跟我说你又反悔了啊,拉拉扯扯这么多年还不够你受的是吧,我这样的都不上赶着当舔狗,你倒好,这么优越的条件只要你愿意,上赶着舔你的人从这里排到北极,你非要去喜欢这么个你抖啊?”
“不吃饭就闭嘴做事。”
秦煜忍无可忍,把手旁的文件一股脑丢给赵易安,等对方手忙脚乱去接文件的时候,他又开口说:“没反悔,没受虐倾向,别再提这件事了。”
话是这么说,等赵易安安静下来的时候,他又捧着塑料食盒情不自禁地往某个角落看——时初站在那里,认真拿着一沓纸看,在人群中,有一份很独特的气质。
说清冷似乎过头了些,说生人勿近也不太准确,要是有人上前搭话,秦煜也能想到他的样子,肯定露出个礼貌客气的微笑,一副认真听人讲话的样子,并且还能适当给出回应。
但要是你讲完问他自己刚才都讲了什么,他又开始不着痕迹地跳过这个话题——很显然对不感兴趣的人和事都懒得走心,听完就忘。
乍一看,他和大家没什么差别,在人群之中融入得很完美。
但要是仔细一点儿,就能发现他好像始终和所有人之间都隔着一层看不见的屏障。
其他的不说,光论这种气质,其实还是很吸引人的。
秦煜知道时初的时间,远比那场让他们相识的篮球赛还要早。
在时初没有注意到他时,他就开始故意找最容易偶遇他的路线活动,在上课路上和同学聊天打闹的同时、在球场上运球投篮的间隙,他都会下意识去寻找时初的身影。
在时初身上,他没有看到大部分那个年纪男生身上有的浮躁和自大,同样也没有那个年纪该有的活力与热情。
与时初不同,他就是大学男生该有的样子,比如,在看到在意的人拿着相机经过球场时会故意让队友将球传给自己,再用能想到最好看的姿势投篮。
现在再想起来会觉得有些幼稚,但那时候没那么多顾虑,想做就去做了。
后来就没有那么直接了。
他很早知道自己的性取向,却从来没有遇见过喜欢的人,时初是头一个。
所以,他拿自己最真诚的态度和最极致的热情去对待他,然而他好像并不适应。
这是在他们在一起第三年秦煜才后知后觉摸出来的规律——时初好像不喜欢他太黏自己,也不习惯他直白地表达感情。
每当这时候,时初就会找各种理由与借口和他拉开距离。
他一直觉得这是性格使然,于是想让他能敞开心扉。
他不逼迫时初,而是从自己开始,将有关自己的任何事情无一遗落的告诉对方,只要时初想知道,他想不到自己有什么可隐瞒的。
而时初不一样,在一起这么久,他甚至只知道时初从小父母离异,自己跟着母亲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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