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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琢磨着这不奇怪,简的一切知识几乎都是从书上得来的,她没有到历经世情的年龄,也没有经历过什么挫折;凯茜也是单纯的乡村女孩,认识了同阶层的一个老实善良的男人,顺利订婚,甜蜜待嫁,也对人心险恶毫无概念。
姐姐们相对天真,而在牛津大学混了好几年的亨利就不能算是什么天真的宝宝了,汤姆也不是。
爱丽丝听了半天,汤姆大学念的是都柏林的圣三一学院,跟牛津大学相差半个英格兰加一个海峡,俩人都在两年前毕业,然后汤姆去了伦敦投奔他的舅舅,议员本杰明·朗格鲁瓦,朗格鲁瓦先生资助他在伦敦学习“大律师”
的课程。
爱丽丝就问:“不是律师(Lawyer)吗?”
“不是,那不一样,Lawyer是统称,但是有分别。”
汤姆·勒弗罗伊简明扼要的为她解释了“大律师Barrister”
与“执业律师Solicitor”
的区别。
“噢,我明白了,”
爱丽丝一边听着名词解释一边归纳总结,“Solicitor更多是律师个人对客户,客户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家族,也可以是——有实体的企业,比如纺织厂。
Barrister更多的是政府事务,比如法律条文的修订与解释,法律研究,以后有机会成为大法官。”
汤姆有些吃惊她的理解几乎完全正确,笑着点头,“差不多就这样。”
爱丽丝琢磨,这大概就是私人律师与地区检察官的分别,大律师的就业方向是政府公务员,有名有利,当然要拿到执业执照相对会难一点;普通执业律师就只能有钱了。
汤姆·勒弗罗伊是个讨人喜欢的家伙,论起来他只比简·奥斯汀小23天,这点差距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他在奥斯汀家的拜访可以说是十分圆满,除了简之外,每个人对他都很满意。
汤姆送给爱丽丝的礼物是一对做工精湛的玻璃小马,小马的眼睛是一对小小的海蓝宝石。
作为给一个6岁孩子的初次见面的礼物,其实是有点过于贵重的。
爱丽丝琢磨着这是不是在委婉的向简道歉?
奥斯汀家留了客人吃过午餐才走,午餐也是尽可能的体面,用上了歌德慕沙姆庄园带回来的一些食材。
汤姆可能没想到斯蒂文顿乡村牧师家庭还能有很不错的食物,表示都是他很喜欢的食物,宾主尽欢。
但美中不足的是,简推说头疼,没有下来吃饭。
妈妈有点尴尬,悄悄让爱丽丝尽可能的多跟客人说话——凯茜已经订婚了,是不太好跟未婚陌生男子多说话的。
只有年幼的小妹妹比较合适。
爱丽丝就问他,伦敦跟都柏林有什么不同的地方吗,喜欢伦敦吗,还说,她太小了,都没去过伦敦。
汤姆很自然的说:“我要在阿什留到1月底,亨利会跟我一起回伦敦,要是你的父母允许的话,你可以跟亨利一起。”
咦,这倒是个不错的主意!
爱丽丝眼眸发亮,先看着亨利。
亨利笑着点点头,“只要妈妈舍得你出远门的话,我可以带上你。”
妈妈被这个突然的话题进程弄得有点不知所措,“你还太小了。”
“再过几天,我就6岁了。
简第一次出远门也就才7岁多,我又不比她那时候小很多。”
妈妈只好看着丈夫。
乔治牧师对汤姆提出的建议一开始也有点惊讶,但看到小女儿完全一副被打动的小模样,又觉得也还是个不错的建议啦。
毕竟有亨利在,伦敦和牛津他们两家都有亲戚在,要爱丽丝住到亲戚家就好了。
“我看可以,让亨利送她去伦敦托马斯家,到牛津的话,可以让她在Lady安娜家暂住。”
爱丽丝不禁在心里暗叹:家里亲戚多的好处真是数不清,走哪儿都能暂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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