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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主任脸都吓白了。
校长和刘老师赶紧上来哄我:“你也别太狂了!
大人不比你强?你看过几本书?你现在不该看这种书,我们是为你好。
你上课看小说就对吗?好啦,拿着书走吧,回家别乱说,啊?”
我拿回了《在人间》,真比老虎嘴里抢下了一头牛还高兴,赶紧就跑。
我根本不敢回家去说,家里知道和老师顶了嘴准要揍我。
我赶快跑去找妖妖,可是妖妖已经走了。
我又想去书店,可是已经晚了。
于是我就回家了。
老王,你看学校就是这么对付我们:看见谁稍微有点与众不同,就要把他扼杀,摧残,直到和别人一样简单不可,否则就是复杂!
好了,我要告诉你,我们不是天天上书店的:买来的书先得看个烂熟。
而且还要两个人凑够七八毛钱时才去。
我经常两分、五分的凑给妖妖存着。
她也从来不吃冰棍了,连上天然游泳场两分钱的存衣钱也舍不得花。
我和她到钓鱼台游了几次泳,都是把衣服放在河边。
那一天我被孙主任叫去训的时候,她一个人上书店了,后来我看见她拿了一本薄薄的书在看。
过了几天她把那本书拿给我说:“陈辉,这本书好极了!
我们以前看过的都没这本好!
你放了学不能回家到我家去看吧,别在教室里看。”
我一看书名:《涅朵奇卡·涅茨瓦诺娃》。
我看了这本书,而且终生记住了前半部。
我到现在还认为这是一本最好的书,顶得上大部头的名著。
我觉得人们应该为了它永远纪念陀思妥耶夫司基。
我永远也忘不了叶菲莫夫的遭遇,它使我日夜不安。
并且我灵魂里好象从此有了一个恶魔,它不停地对我说:人生不可空过,伙计!
可是人生,尤其是我的人生就要空过了,简直让人发狂。
还不如让我和以前一样心安理得地过日子。
不过这也是后话,不是当时的事情。
当时我最感动的是卡加郡主和涅朵奇卡的友谊真让我神醉魂消!
不过你别咧嘴,我们当时还是小孩呢。
喂,你别装伪君子好不好!
我当然是坚决的认为妖妖就是──卡加郡主,我的最亲密的朋友。
唯一的遗憾是她不是个小男孩。
我跟妖妖说了,她反而抱怨我不是个小女孩。
可是结果是我们认为我们是朋友,并且永远是朋友。
不过这样的热情可没维持多长,到了毕业的时候,我们还是很好,但是各考了一个学校。
我考了一个男校,妖妖考上了女校五百八十九中。
从此就不大见面了。
因为妖妖住校。
有时在街上走我也不好意思答理她,因为有同学在旁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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