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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少华
《且听风吟》是村上春树的第一部作品,即处女作,不长,译成中文不到七万字。
然而正是这七万字让村上从默默无闻的爵士乐酒吧小老板成了赫赫有名的大作家,因此无论村上本人还是读者和评论家都很看重这部小说。
2001年8月,村上应笔者的要求以《远游的房间》为题给中国读者写了一封信,信中这样谈到《且听风吟》(以下简称《风》)的诞生:
说起来十分不可思议,三十岁之前我没有想过自己会写小说。
还是大学生时结的婚,那以来一直劳作,整日忙于生计,几乎没有写字。
借钱经营一家小店,用以维持生活。
也没什么野心,说起高兴事,无非每天听听音乐、空闲时候看看书罢了。
我、妻、加一只猫,一起心平气和地度日。
一天,我动了写小说的念头。
何以动这样的念头已经不清楚了,总之想写点什么。
于是去文具店买来自来水笔和原稿纸(当时连自来水笔也没有)。
深夜工作完后,一个人坐在厨房餐桌旁写小说(类似小说的东西)。
也就是说,独自以不熟练的手势一点一点做我自己的“房间”
。
那时我没有写伟大小说的打算(没以为写得出),也没有写让人感动的东西的愿望。
我只是想在那里建造一个能使自己心怀释然的住起来舒服的房间——为了救助自己。
同时想道,但愿也能成为使别人心怀释然的住起来舒服的场所。
这样,我写了《且听风吟》这部不长的小说,并成了小说家。
进一步具体说来,《风》虽然发表是在1979年,但写的是1978年村上29岁的时候。
自1974年开酒吧以来,也是因为想尽快还债的关系,村上一直起早贪晚,忙得不亦乐乎。
但那年闲得不行——按村上的说法,大凡开店总会遇上一段低谷——时间多得不知如何打发,于是他去神宫球场(家就在球场旁边)看棒球。
那天风和日丽,从中午开始他就歪在外场喝着啤酒看一场开幕赛。
他喜欢的是益力多(YAKULT)队。
第一局下半场,这支队里一位名叫希尔顿的来自美国的球员一下子把球击去左场——就好像击在了他的脑袋上,让他脑袋里突然冒出一个念头:写小说!
至于二者有什么关联,村上也不晓得。
反正那天他喜欢的球队碰巧获胜了,而他碰巧冒出写小说的念头,并且写出了获奖了——获得了日本有名的纯文学杂志《群像》设立的“新人奖”
。
获这个奖其实也有偶然性。
《风》从四月写到夏日,期间他在准备参加征文活动。
因为不知如何应征,就去住处附近一家书店翻阅文学刊物,正好看到《群像》要求征文的长度在二百页稿纸(每页四百字)左右,而他一开始就根本没打算写短篇,于是根据《群像》的要求,以二百页左右把握长度。
“就《且听风吟》这部小说来说,我自己也有很多东西不明白。
总之这里边写的大部分都是极为下意识地冒出来的。
几乎没有算计怎么写,不曾有总体构思什么,反正想写什么就写什么,一路写了下来。
这么说或许过于夸张,感觉上就像‘自动记录’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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