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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思捧腹笑起他的动作。
在他们的欢声笑语中,我从硬纸箱中拎出这个大家伙,拆开它牛皮纸的外包装,看见塑料膜底下的盒子,我已知道是什么,直至小心翼翼地将盒子打开,终于露出英国LINN牌的黑胶唱片机的全貌。
四周噤声。
余高幸探头来,“嚯,这玩意儿不便宜吧?”
的确不便宜,但就周嘉树的收入而言,也不算特别贵重。
我恍然明白过来,他送我所有东西,都是不会给我带来压力的礼物。
收拾好服装、物件,我们一行人要下馆子,再开个小派对。
路上,我点开微信,给周嘉树发了一条消息:谢谢你送的唱片机。
他很快很快就回复:你喜欢就好。
我已打出‘喜欢’两个字,迟迟没有发送,然后连按删除,改成“等你回上海,我请你吃饭”
,他回一个“好”
。
周嘉树这个送礼狂魔,是我认识的人中,性格最好、说话做事都无可指摘的人,虽然年纪比我小点儿,却有许多值得我学习的地方。
我回首自己的十九岁,有些东西尚在摸索,只隐约察觉到自己正被时间推着走,毫无意识去珍惜什么,而他在十九岁,甚至更早以前,已经开始规划自己的人生,他有自己的想法,知道自己的目标在哪儿。
有人穷极一生,也未必能知道。
我有些嫉妒,更多的是佩服,所以我说,周嘉树是我的偶像。
是谁发明的‘偶像’一词,真该被人赞颂,得以让我光明正大地表达这一份不敢见光的感情。
我认为自己笨,不是谦虚,也不是说自己行为笨拙,是指有些事情发生以后,我要过好几天,好几个月,好几年,才恍然大悟,“啊,竟然是这样……”
打个比方,我七、八岁的时候,与父母、爷爷奶奶生活在一起,家住在八楼,没有电梯,每天像是登山一样上来下去,也不觉得累。
我家的小区里有一只流浪狗,最最普通的大黄狗,小区里的孩子们喜欢逗弄它,我是有点怕狗的,从没有参与过。
那一日,我下楼来玩,他们怂恿我去逗大黄狗,我经不住激将,扔了半块肉包子给它,谁料它追着我跑来,我尖叫一声跑回家,我以为楼这么高,它不会追上来的,但它锲而不舍,一路跟着我爬上八楼。
我哭喊着敲门,爷爷来开门,凶巴巴地把它赶走了。
看着它垂下尾巴,默默地下楼去,我安下心来,却又莫名感觉到有什么东西梗于心上。
长大之后,我跟大多数人一样,即使不养狗,对狗的习性也有一些了解,才恍然大悟,啊,原来那个时候,它是想跟我回家的。
初入这个行业,与儿时的情景如出一辙,我并不感兴趣的,只是别人叫我来试试,我便同意了。
如今我是‘拖家带口’的,想要退出也不太可能,况且,我还没有找出自己真正的理想在何处,先这么走着吧。
大概正因为我的不在意,我才成为众人口中的汤奕可。
我无法将热爱奉献给表演事业,只想献给我自己,以及所有我爱的人,和爱我的人。
最后,致王亚欣编辑:
一早他们跟我说,这一本写真书是以照片为主,文字篇幅不需要太多,叫我随便写写日常生活。
我也想着,是不是应该写点儿岁月静好、励志健康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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