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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议
古方言“云母粗服,则著人肝肺不可去”
。
如枇杷、狗脊毛不可食,皆云“射入肝肺”
。
世俗似此之论甚多,皆谬说也。
又言“人有水喉、食喉、气喉”
者,亦谬说也。
世传《欧希范真五脏图》,亦画三喉,盖当时验之不审耳。
水与食同咽,岂能就口中遂分入二喉?人但有咽、有喉二者而已。
咽则纳饮食,喉则通气。
咽则咽入胃脘,次入胃中,又次入广肠,又次入大、小肠;喉则下通肺脏,为出入息。
肺脏之含气呼吸,正如冶家之鼓鞴。
人之饮食药饵,但自咽入肠胃,何尝能至五脏?凡人之肌骨、五脏、肠胃虽各别,其入肠之物,英精之气味,皆能洞达,但滓秽即入二肠。
凡人饮食及服药,既入肠,为真气所蒸,英精之气味,以至金石之精者,如细研硫磺、朱砂、乳石之类,凡能飞走融结者,皆随真气洞达肌骨,犹如天地之气,贯穿金石土木,曾无留碍。
自余顽石草木,则但气味洞达耳,及其势尽,则滓秽传入大肠,润湿渗入小肠,此皆败物,不复能变化,惟当退泄耳。
凡所谓某物入肝、某物入肾之类,但气味到彼耳,凡质岂能至彼哉。
此医不可不知也。
予集《灵苑方》,论鸡舌香以为丁香母,盖出陈氏《拾遗》。
今细考之,尚未然。
按《齐民要术》云:“鸡舌香,世以其似丁子,故一名丁子香。”
即今丁香是也。
《日华子》云:“鸡舌香,治口气。”
所以三省故事,郎官口含鸡舌香,欲其奏事对答,其气芬芳。
此正谓丁香治口气,至今方书为然。
又古方五香连翘汤用鸡舌香;《千金》五香连翘汤无鸡舌香,却有丁香,此最为明验。
《新补本草》又出丁香一条,盖不曾深考也。
今世所用鸡舌香,乳香中得之,大如山茱萸,坐刂开,中如A4核,略无气味,以治疾,殊极乖谬。
旧说用药有“一君、二臣、三佐、五使”
之说。
其意以为药虽众,主病者专在一物,其他则节级相为用,大略相统制,如此为宜。
不必尽然也。
所谓君者,主此一方者,固无定物也。
《药性论》乃以众药之和厚者定以为君,其次为臣、为佐,有毒者多为使。
此谬说也。
设若欲攻坚积,如巴豆辈岂得不为君哉。
金罂子止遗泄,取其温且涩也。
世之用金罂者,待其红熟时,取汁熬膏用之,大误也。
红则味甘,熬膏则全断涩味,都失本性。
今当取半黄时采,干捣末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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