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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说我也搞不懂,先生,但我可以从头讲给您听,让您自己判断。
我回屋子大约是九点三十分左右‐‐先生,我的小房间在一楼仆人住的厢房那儿‐‐我是直接回房的,字条用普通的大头针别着,就钉在我那件外套前胸口袋上,我想不看见都不行,因为您知道,先生,每天晚上九点三十分左右,我得换上这件外套,等家里这些客人上楼之后,他们也许会要点这个那个,或应他们要求送酒等等。
当然,这段期间楼下的招呼工作仍由我们仆役长负责,所以说,您知道‐‐」
「特勒,这是例行性的吗?」埃勒里缓缓问道。
「是的,先生,打从我到这里工作开始就一直是这样,这是戈弗雷太太规定的。
」
「屋里每个人都知道这规定?」
「哦,当然,先生,每位客人刚到这里来时我就得让他们知道,这是我的职责。
」
「在晚上九点三十分之前,你一定不会穿上这件外套,是吗?」
「是的,先生,在这之前,我的服装正如现在您看到的,是这身黑色衣服。
」
「嗯,这可有趣了……好,说下去。
特勒。
」
特勒一躬身:「是,先生,我说下去。
我当然把这字条给拿下来‐‐事实上,它是装在一个封了口的信封中‐‐看看信封上写的什么‐‐」
「信封上的字?特勒,你可真是个奇葩,你是怎么知道信封里有字条的?我相信,你并没有拆这个信封,是不是?」
「我摸出来的,」特勒庄严地回答,「先生,这个信封是家里存放备用的那种最普通的信封,上头打着这几个字:
给约翰&iddot;马可先生。
私人。
重要。
今晚专人送达。
先生,就这几个字,我记得清清楚楚,其中『今晚』这个字底下划了横杠,而且大写。
」
「我猜,你并不知道,」法官皱着眉,「这封信大约是什么时候别上你外套的,特勒?」
「我相信我知道,先生,」这名令人惊讶的矮小男仆居然立刻这么回答,「是的,先生,我的确知道,是在戈弗雷太太和她的客人用完晚餐之后‐‐大约才过几分钟吧‐‐我曾回过房间一趟,打开过衣柜,当时我还刷了刷柜子里的这件外套,而外套,您也许会说是鬼使神差,也曾被摊开过,当时并没有字条,否则我不可能看不到。
」
「晚餐是几时结束的?」墨莱问。
「七点三十分过后,先生,可能是七点三十五分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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