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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格右耳中的水还在,嗡嗡嗡作响,好似有蜜蜂在里面飞。
头发湿淋淋,不适感令焦躁感加重,手撑着沙发,林格一垂眼,看到林誉之的长睡衣,大腿上的布料一大团的濡湿,是她方才枕上去的痕迹,长长的、如海藻一般拖拽出暗色,像一尾鱼垂死挣扎后的漉漉印记。
林格以为他洁癖症又犯了。
“枕一下怎么了,”
林格说,“小气鬼,等会儿帮你洗衣服。”
林誉之没有立刻站起,他双腿微微分开,就这么坐着,双手交叠,虚虚地遮掩。
“林格,”
林誉之说,“你过来。”
林格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干嘛?”
她走过去,林誉之伸手,示意她蹲下。
林格迷惑,顶着一头湿发纡尊降贵滴半蹲。
林誉之伸手,平静地捏了一下她的手臂。
他出手很快,很稳,在林格反应过来之前,他的手已经覆盖在她手腕上,灼热的温度令林格短暂失语。
她呆呆望林誉之,后者垂着眼,喉结上有一滴汗珠。
他仍掐住她的手腕——用力的那种掐,林格低头,瞧见林誉之手背上因用力而起的青筋,微弱的疼痛和桎梏感令林格此刻醒过神,她恼怒地大力抽出自己的手,重重地一下拍打在林誉之手背上,狠狠地一记脆响,压住他凸起的血管。
林格说:“你干什么?”
她用的力气又大,一巴掌下去,林誉之皎白的皮肤缓缓浮现出一团鲜明的红,像滚烫的、火一样的红。
手指节的痕迹清晰可见,好似自母体中便带出来的胎记。
林格瞪他。
“疼,”
林誉之抬手,抚摸着那一块儿被林格“殴打”
过的痕迹,半晌,笑了,“看来不是做梦,我还以为我出现幻觉了,竟然听见你主动给我洗衣服。”
林格说:“不要说没有用的屁话,以前我也帮你洗过。”
“是的,我想起来了,”
林誉之点头,“原来你将’把黑色和白色衣服一起丢进洗衣机搅——成功得到黑衣服和熊猫色衣服’这种事定义为洗,的确是洗,你在串色这件事上极其具备艺术细胞。”
林格捂着耳朵:“你还帮不帮我啦?我耳朵更痛了。”
林誉之笑了:“我有些冷,能帮我拿个小毛毯搭在腿上吗?”
林格说:“你不会自己起来吗?”
她狐疑:“你怎么回事?怎么又冷又热的?刚才不是说热吗?”
林誉之一动不动,手仍虚虚搭着:“可能有些感冒。”
林格不想搭理他了,这个娇气怪。
她转身就去取毯子,拿了最厚的一条,抛给林誉之。
林誉之不让她继续枕他的腿,皱着眉说她头发太湿,态度坚决到如同一个贞洁烈夫,刚正到林格都想给他建一座牌坊。
无他法,林格只能完全躺在沙发上,让林誉之坐在她后面,仔细去清理右耳中的积水。
这个姿势令林誉之离她更近。
人的耳朵主导听觉,少经摩擦的皮肤有着天然的敏感,她甚至感觉到林誉之的呼吸落在她的耳朵上,热热的、绒绒的,像冬天捧过来的一把热气腾腾炒栗子。
她甚至有种诡异的错觉,就像林誉之在亲吻她的耳朵。
林格忍不住打了个寒噤,不自觉挪动了头,下一刻,林誉之把她按回去:“不想被捅破耳朵就别乱动。”
林格安稳了。
她小时候就听爸妈讲,某某家的爸爸在掏耳朵,他儿子上去给了爸爸一巴掌,那一下推动了手,爸爸直接将整个挖耳勺捅进去,聋了一只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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