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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今年时尚圈流行什么,会不会流行有很多洞洞的护腰?
吃过午饭,岳昇还是没来学校。
没有岳昇的校园不再是我向往的校园,我索性背起书包,溜了。
说起来,这书包也是上次去镇里时,岳昇给我买的,荧光绿,象征着森林与田野,生机勃勃,特别酷,起码比岳昇从山里捡回来的好看。
为我,他真的很舍得花钱。
我哼着歌往家走,将荧光绿书包顶在头上遮挡太阳,哪知半途遇到了岳昇。
原来他今天没来上课,是因为隔壁村一个老人生病了,他去给人看病。
我们村一共就俩医生,上次给我拔鱼骨的不靠谱,还是我昇哥厉害。
但自豪的同时我又很好奇,岳昇以前到底是干嘛的,为什么又能当老师,又能当医生,采购是他,巡逻还是他,他是别月村的守护神吗?
还有什么他不会?
噢,织毛线他肯定不会。
“怎么回来了?”
岳昇问我。
逃学被发现,我紧张吗?当然不,我很淡定地说:“因为我逃学了。”
岳昇:“……”
我继续说:“你不在,上课没劲,所以我溜了。”
岳昇平静的脸上竟是浮起一丝笑容,我觉得这笑有点纵容和无奈的意思。
他从隔壁村回来,手上提着不少东西,我立即卖乖,主动帮他分担,我们一起回家的样子像极了夫夫双双把家还。
从镇里买回来的月季今天开了两个花骨朵,我一回家就给它们浇水。
岳昇则将口袋里东西拿出来清理。
其中一个口袋里,居然装着新鲜的草莓。
我在镇里吃过草莓糖葫芦后,就对那味道念念不忘,可是别月村没有,而且一串挺贵的,虽然岳昇愿意为我花钱,我还是不大好意思。
我看着岳昇将草莓洗干净,没抱多少希望问:“昇哥,你会做糖葫芦吗?”
岳昇转过脸,“你想吃?”
我假装也不是很想吃的样子,“没有啊。”
岳昇做完手上的事,取出一袋冰糖,稀里哗啦倒进小锅里。
这时我已经从隔壁老王家回来了——没错,我又去向他取了个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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