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三十六章“巨鸟”
这是一场恰到好处的伏杀,血红藤蔓根本没有放弃林默,而是选择在他心神为巨鸟所夺的瞬间雷霆出手,在那么狭小的环境里展开绝杀。
林默直接跳楼的选择是极其正确的,否则,在四面八方全是血红藤蔓且折转余地非常狭小的环境下,血红藤蔓只需要在四面八方疯狂制造血泡,林默就算再灵活,也无路可逃。
但尽管如此,林默也极其狼狈。
撞出玻璃,他第一个想到的重大问题就是如何着陆。
他的手、眼和大脑的一部分(如果大脑不变异,眼睛变异接收的信息根本无法有效处理),但身体却还是原来的身体,这么坠落下去,小二层楼,他又没有接受过正规的军事训练,完全不懂卸力,这么一下子,起码断条腿。
然而这个问题他很快就不用考虑了。
因为刚刚那头飞掠的“大鸟”
正折转而回。
它在半空中“炸”
裂了。
那根本不是一只极端变异的巨鸟,而是由密密麻麻的半透明麻雀构成了一只巨鸟。
它察觉到了林默这个送上门来的“高等变异体食物”
,来不及调转庞大的联合身躯,便轰然分散,在渗人的翅膀震动声与啸叫声中直接将坠落的林默“吞”
了进去。
而洛承瑞他们跑出来,看到的正是这样的一幕,无不骇然变色。
“我要是有枪!”
洛承瑞咬着牙,“我要是有枪。”
夏绮恶狠狠的骂了两句。
秦紫眼底一片的复杂。
夏蛰站在玻璃尽碎的窗前,看着浓雾之中,那壮观的重新合拢的怪物啸叫着冲天而起,沉默不语。
此时此刻,那无数只半透明的灰麻雀已经重新合拢成一只庞大的巨鸟,而林默此刻就在这巨鸟的中央,跟随着它、不,它们的动作冲天而起。
有血色的巨泡从下方拔地飞升,但血泡的速度到底追不上巨鸟,眨眼之间,已被甩在身后。
在这场猎杀之中,似乎……这头巨鸟已成了意料之外的赢家。
……
……
林默这辈子头一回体验飞翔的感觉。
但他宁可不要这糟糕的感觉,因为他身边正穿行着无数只“麻雀”
。
那并非是麻雀,或者说,是麻雀的变异体,它们的身躯有些淡虚的半透明颜色,吞吐出来的全是淡淡的烟云雾气。
而它们也并非是带着林默飞,而是在用无数双鸟喙将林默“顶”
在天上。
林默只能胡乱的挥舞手臂,只是片刻之间,他的身上已被啄出大大小小无数道血痕。
林默不知道自己到底在多高的位置上,如果距离地面的距离过高,那结果仍比被啄死强不到哪里去,无非是活活摔死罢了。
但这么下去,仍然也是死。
被活活啄死。
林默以右手护住眼睛,左臂胡乱的挥舞,那些灰麻雀的鸟喙虽然同样坚硬,但仍无法洞穿林默那只极端变异的左臂。
林默就在这时候做出决定。
七千年后,人类早已走向了宇宙,并且成为宇宙三大势力之一。科技的进步一方面使人类基因得到了优化,人类力量,智力,反应力等都得到了巨大的提升另一方面贴身护甲的出现使原来由于热兵器而走向没落的近身格斗再次兴起,单兵作战屡见不鲜。五圣堂就是以中华传统武术为主而诞生特殊训练基地,五圣堂的武者有着自己的道德准则。一次又一次的影响着宇宙的历史进程。王云飞就是五圣堂毕业的初级学员,在一次次的任务中,逐渐成为一方霸主。...
好不容易鼓起勇气向学长表白,纳尼,竟然表白错了人,要不要这么样子啊。这位贵公子,虽然你很牛B,但我真的不喜欢你啊!请神容易送神难,招惹上了甩不掉,呜呜...
他一个nests改造人,他是高尼茨的徒弟,他是一个血脉里被注入大蛇之血的男人,同时他还是一个为了理想而不断努力的人。...
495年前的星际第一女将穿越到450年后的废材胖女身上,遇上个对495年前的她无限崇拜的冷傲上将,看现今废材女如何重回巅峰称霸星际。...
水晶鞋是别人给的,灰姑娘的路还要自己走。前世,她错爱渣男,一心想嫁入豪门,到最后万念俱灰,身死异处。这一世,携带空间金手指重生,莫年华表示,再不能为爱伏低做小,誓要绽放一路的芳华!PS就是一个左手种田,右手虐渣的故事。(10月份起每日双更,更新时间为每天中午1132,每天晚上1932。)...
俊美的父亲绝色的母亲无颜的梦千落,只怪遗传出了错慵懒的性格超级的智商请别惹我,如果你把我内心的小老虎唤醒,就别怪我曾经是只猫五年前,梦千落懦弱,胆小,任人宰割五年后,梦千落乃是穿越之女,精通医术,光芒万丈重回京都,事易非,物已变,可惜歹人依旧在为非好吧,那就把过去加上未来的一起仇一起给我还回来!千落,这条路,不好走。你输,我陪你东山再起你赢,我陪你君临天下。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女强男强文,请入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