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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恨恨着,狠狠的把冰啤酒一口而干。
嘱咐正在结帐的老板:对面马路上有钱捡,真的,但干万别被车撞着了。
老板他娘就笑和和的跑了出去。
于是,我对安小爱说:我还是去精神病医院挂个科吧,我有病,真的。
安小爱说:真的,这是病,得治。
杰,好酒,嗜酒。
性情中人。
我也喜欢杯中之物。
李白老人家怎么说的:劝君更尽一杯酒,与尔同消万古愁。
但我喝杰不过,十年前是这样,十年后也是这样。
杰在我面前喝酒时,最喜欢乐道的就是:你看什么看?我一挑七!
!
而且很b4我那种样子。
这是事实,某年,我们在桐栉坡同学一桌子人会喝酒的能喝酒的都被他一个人灌趴在桌子下。
杰应该得益于家乡民风彪悍,一脉相承。
他们那的山那的人喝酒,我见识过,要喝酒,用水桶装的,丢个瓜瓢上面,半瓢一瓢的,别客气。
而在我们城区里什么的“对角线”
(八仙桌上酒杯放一起二两的杯子一口口来),在他们眼里,应该都是浮云。
什么境界?
我和杰喝过很多次酒。
但记忆最深的一次,我带他十年前去我姐夫家蹭饭,大夏天的喝那种几种鞭泡着的药酒,喝着喝着,性致勃勃的拖着旁边当时爱着的她跑到二楼没装修的房子厕所里,乱x了一把,尽兴之至。
然后继续转回去,若无其事的继续喝酒。
酒很多时候喝完后来跟女人是有关系的,这次也一样。
杰提起十年前在我家吃过蛇,我们就去吃蛇,我们去了两部车,到威威那里。
威威穿着红t,数月不见,神旺气旺。
我见面第一句问他:晚上一起出去啊?有节目。
他小眼睛顿时发光,只是后来老婆儿子亲娘岳母的在隔壁包箱吃饭,没能走得脱,估计后悔得一直在捶胸大肌。
返市区开了箱子我们继续喝酒,我叫了老弟给我送了点东西,躲洗手间玩的。
其实,朋友们都知道我干嘛去了,我只是背着杰一个人而已。
人马陆续一批批的撤,唱歌喝酒快到午夜时,就剩我和杰。
他把话筒一扔,把所有坐陪的小妞小费给了。
然后站在马路上对我喊:我要去你们这最荤的场子玩女人!
我早就喝得找不着北了,傻笑着指着个方向告诉他:走!
前面拐过弯的地方就是!
1号倒立着把脚伸在了墙上,然后用嘴含着我的道具。
海灯法师用的是一指禅,1号用的是两个巴掌。
我考!
不是吧?我醉意熏熏睁开眼对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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