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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火车上补了两章卧铺票,一张下铺,一张中铺,斜对着的。
我让李莎睡下铺,而我自己睡中铺,理由是下铺当然比中铺舒服一些方便一些,但是也有个见不得人的理由,就是我想或许在半夜的时候,我可以探出头看到什么特别的风景。
当然,我们也不可能一上车就睡觉,这车下午出发的,离睡觉的时间还早着呢。
我们就坐在下铺有一句没一句的闲聊,我好歹也算是文学院的,李莎现在学的是中文,我们还算聊得来。
不过我们并没有怎么聊文学,我感觉到,李莎看的书也不是很多。
其实我也是,哈哈,她显得比较安静,一般不会主动挑起话题。
李莎对面是一个老太太,老太太不时的插我们的话,搞得我很郁闷。
后来乘务员推着快餐车经过这里的时候,李莎说她请我吃盒饭。
她说我也就只能请你吃盒饭了。
我使劲的要给钱,被她坚决的制止了。
我就开玩笑的说:“这个盒饭我不吃行不行?”
李莎看了我一眼,我接着又说:“我把它带回去存起来,当做永久的纪念。”
李莎淡淡的笑了笑,说:“神经。
快吃吧,冷了就不好吃了。”
一时间,我对李莎充满了好感。
不是一个猪哥对美女的那种垂涎三尺的纯肉欲型的好感,我觉得我几乎要喜欢上她了。
虽然我觉得我理想的伴侣应该是一个貌不惊人,也没有什么特长的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女人,可是谁会拒绝美女呢?我这种感情是相当单纯和崇高的,尽管我总是会回想起她那天穿着白色小背心和小短裤的样子。
吃完了饭,李莎又给我削苹果,苹果是她背包里的。
我看着她的手,她的手背既纤细又光洁,看上去非常的漂亮,但是手心就显得有点粗糙了,尽管我没有得到那双手的抚摸,可我看得出来。
她也没有留指甲,十个指头都剪得干干净净。
这没有什么好奇怪,因为我知道她就是靠自己打工挣生活费的,要是她的手一尘不染那才是怪事呢。
李莎削好了苹果,还丝毫不嫌费事的把苹果切成小块,再削去里面的核,然后再整齐的放在纸巾上。
对面那个老太太就说:“小伙子,你好福气,你看你女朋友多会照顾人啊。”
我就恬不知耻的说:“那是,要不您老也来一块?”
李莎只是笑笑,并没有揭穿我。
一时间,这让我想入非非。
可是大力哥说过,除非她瞎了眼,否则像她这样的女孩不可能喜欢我。
我一向都觉得大力哥的话很有道理。
难道说,我走了这种千年不遇的狗屎运了?
李莎拿出了一个P3来,问我介不介意她听听歌。
我当然不介意了,不过我看她的3好像很旧的样子,估计是那种内存不超过256兆的老款机子。
现在的大学生谁还用这种东西啊。
她的朴素真的深深打动了我,因为就像大力哥说的那样,只要她愿意,找一个给她买下快餐店的人都不是问题。
而她和肖濛那种拼命想证明自己但是又显得很矫情做作的做派又是那样的不同。
我送不了她一家快餐店,可是,我决定回去以后买一个新出的的P4,尽管那对我来说并不便宜。
大力哥一定会觉得我傻。
因为我自己都觉得。
其实不管我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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