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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一张古香古色的桌子,其上有文房四宝,还有一面空白的旌旗。
“为师今日要送你一件礼物。”
元歌挥一挥衣袖,拿起桌上的毛笔,开始笔走龙蛇。
只见元歌信手涂抹几下,四个透着玄奥气息的大字跃然纸上。
孙悟空诧异地看了眼元歌,心中充满了震惊。
他本以为自己的师尊已经很厉害了,没想到师尊的墨宝竟然也如此优秀?
同时孙悟空心中更加感动,因为元歌写的四个大字,赫然是‘齐天大圣’。
要知道,洪荒中修士多如牛毛,但修为有成者不一定在墨宝方面有所成就。
元歌穿越至小世界两千年,除了正常的修炼与厮杀之外,最喜欢的事情就是舞文弄墨。
在这个世界中,没有网络,没有各种高科技玩意,于是元歌就一直浸在书法当中。
元歌能在那个灵气稀薄的小世界两千年破碎虚空,能在心境一途达到心如刀,斩断一切虚妄的地步,与书法也脱不开干系。
“怎么样?为师的礼物你可喜欢?”
元歌落笔,轻轻吹一口气,那旌旗之上的大字顿时风干。
“喜欢,师尊的字,朴实无华而兼纳乾坤,这四个大字如脱缰骏马腾空而来绝尘而去,又如蛟龙飞天流转腾挪.....”
孙悟空是发自内心地喜欢,即使不懂墨宝的他也知晓此字的珍贵。
还有就是,孙悟空在这几个大字中感受到了一股无形的道韵。
能将道韵写于书法中,孙悟空自知就算自己苦习百年也达不到这种水准。
论舞刀弄棒自己在行,若是舞文弄墨自己真的是不适合。
“好了,少拍马屁了。”
元歌莞尔,看着孙悟空打趣道,“将这面旌旗悬挂于花果山之巅,若为师所料不错,那天庭怕是会很快派人来传圣旨,承认你的称号。”
称号,在三界中能有称号者无一不是出类拔萃之辈。
如镇元子,被称作地仙之祖。
因为镇元子在洪荒破碎时守护地仙界有功,对人族亦有功,被天下散修尊称为地仙之祖。
称号有些是被人敬称的,有些则是杀出来的。
孙悟空的‘齐天大圣’,也是灵山一战打出来的。
“嗯?”
孙悟空眉毛一挑,“师尊,俺老孙可不屑地受那天庭的认可,俺老孙还想着再次大闹天宫呢...”
有南柯一梦的经历,孙悟空下意识地说出了‘再次’二字。
说完,孙悟空就抓耳挠腮,嘿嘿傻笑。
在梦中,天庭可是配合如来佛祖狠狠地坑了自己,个个都是堪称影帝。
尤其是玉帝,明明有通天彻地的修为,却要趴在桌子底下,让自己觉得已经天下无敌,去傻乎乎地与如来斗法。
对于天庭,孙悟空好感同样是负数。
只是没有对佛门那般强烈罢了。
孙悟空依稀记得自己在梦中压在五指山下时那无力的呐喊声。
“玉帝!
如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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