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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是周末。
你带他去看这个城市。
坐在5路车的上层,两个小时,你们转了一整圈,你指给他高楼大厦,浪漫的咖啡馆,和文艺的小街巷,你说:“怎么样?比你那小破县城好太多了吧?”
他开心说是,兴致勃勃。
可能你不知道,在他的那个小县城,在编高中教师的工作人人羡慕,他家也在城郊起了幢新房,三层12间。
多好的小日子。
他很早之前跟我们提起过,他喜欢那种安逸的小日子,普普通通,平平淡淡。
结果你只是某天晚上情绪低落,给他打了个电话,说你一个人在这边孤单艰难了。
你哭了,他第二天就大包小包的来了。
3
你的婚礼前一天,晚上下班回家,他关了日复一日的手机闹钟,一边看着电视里狮子和狮子抢母狮子,狮子和鬣狗抢肉,一边灌了自己不少酒。
像他那种酒量,喝那么多估计得昏睡个两天吧,他是这么想的。
结果早晨6点他就醒了,6点是原来起床给你准备早餐的时间。
原来,有没有闹钟已经不影响什么了。
有习惯就好,或不好。
恰好起得更早的金毛嘟比正一边嗷嗷叫着,一边夹着尾巴急得团团转。
他就带着它出去走了一圈,顺手买回来城西菜市口的灌汤小笼包,还有解放路的法国吐司面包。
谁让你有起床气呢,只有可口的早餐能让你平静下来。
虽然你的口味飘忽不定,但他是唯一掌握规律的那个人。
阳光透过窗沿打进来的时候。
他想着该叫你起床了。
不过,没人会在自己的婚礼这天睡懒觉吧?他想着,你应该已经在梳妆打扮了,应该没有起床气,只有甜蜜的笑容。
你已经穿上婚纱了吗?你穿婚纱的样子一定很美。
是的,每个人都知道你很美,也很优秀。
大一时追你的男生就已经成群结队敢死队一般地往上扑了,连我们寝室都有兄弟动过心思。
以至于后来你选择他时,几乎惊掉了我们所有人的下巴。
毕竟他只是我们平凡普通,甚至有点儿怯懦的小兄弟啊。
小小的个子,和小小的胆子。
所以你又是聪明的。
别忘了老歪当时的女友是你的闺蜜呀,所以我们都知道,他确实是最适合的那一个,有助于你摆脱苍蝇们的纠缠,又没有百般心思把你一口吞下。
是的,换了我们其余任何一个,你应该早就渣都不剩了。
没有人看好你们,准确地说是没人看好他。
但你们居然在一起了三年。
可惜,正当我们都开始相信或者期待会有奇迹的时候,你们并不意外的毕业分手了。
你是有一整片天空在心里的风筝,他只是小县城埋头过日子的少年,所以,他拉扯不住你,也从未强求。
或许,牵扯的线,从来就不在他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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