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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一次在著名药膳馆的吃饭,吃饭的双方可谓各取所需、皆大欢喜。
临走的时候朗智那小子还因为是在场唯一的一个小孩子,得到了所有大人的特殊关照,把他想吃的所有的菜品都打包了一份。
即便如此,那些大佬们还觉得给的不够多,其中有一个人更是恨不得直接掏一个金卡给朗智。
不过最后还是被邳清桦给谢绝了。
等到邳清桦几个人走了之后,李大富颇为不解的问那个赵留香赵老板,“我说老赵啊,你干嘛对那个小子那么优待?给点小东小西的就可以了,干嘛还要给一个金卡?你吃饱了钱多撑的?”
赵留香闻言撇了撇嘴,一脸的你们都傻了吧的表情道:“到底是我傻还是你傻?我们刚才都没有看吗?那个卖药酒的一路上全程戴着口罩我就不说了,但是那个小子可没有戴口罩好吧!
朗熠行那头野狼有没有戴口罩好吧!
不知道你们的眼是怎么长的,难道没看出来,那小子简直像极了朗熠行吗?在我眼里那就像是一个模子印出来的似的。
光凭这一点,就足够我来一个长期投资了!”
其他人听到赵留香的话显露出了懊悔的神色,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那他们可就错过了一个极好的时机。
但是李大富却不这么认为:“傻了吧!
朗熠行确实有一个儿子,不过他的儿子早在四年之前就被她家的保姆和保镖联合给卖掉了,据说他们找了四年都没有找到任何的线索。
估计那个小子已经死了。”
所以,李大富认为赵留香绝对是在白忙活。
可赵留香却直接嗤笑了一声:“你看见那小子的尸体了?还是你听朗熠行亲口对你说他儿子死了?人家都没有确定的事你凭什么确定?单是今天看着朗熠行对待那一大一小的神情,就能知道那两个人绝对不是什么无关紧要的人!
今天这顿饭,要是没有了一大一小,别说谈生意了,我估计连饭都吃不下去。”
赵留香这么一说,其他人也反应过来了跟着点点头:“是啊,是啊!
虽然我之前早就听说过朗熠行是干黑道佣兵起家的,但真见到他人的时候我还是差点被冻着。
那人的眼神儿和周身的气势实在是让人看了觉得甚的慌,他刚进来的时候我都不敢看他的眼!”
“对啊!
还是那个卖药酒的人先说了一句话,然后那个小娃又说了一句,他的脸色才好了一点儿呢。
这么一想,果然那两个人对于朗熠行来说是挺重要的吧?”
话说到这里,就连李大富也觉得,朗熠行的态度挺可疑的。
他和朗熠行可是认识的至少十年了,要不也不会朗熠行有了好东西知道往他这儿送。
当初小志那孩子丢的时候,朗熠行可是恨不得把所有的人都扒皮抽筋一样,而且从那以后他对于所有的小孩尤其是男孩都没什么特别好的脸色。
可今天这一见,朗熠行中途可是有好几次不着痕迹的转餐桌,把那小孩喜欢吃的菜往他身边转。
单凭这一点,李大富就觉得估计真有问题了。
不过,这样的话倒也是一件喜事儿。
朗熠行如果能找到他的儿子,整个商业圈的老板们估计都会享受到一点和颜悦色的福利。
但话又说回来,如果那小子真是朗熠行的儿子,那么那个全程戴着黑猫警长口罩吃饭的男人,又会是谁呢?李大富其实暗搓搓地感觉到,相比他那个小子,朗熠行对待那个卖药的大人的态度,才更加的狗腿和可疑。
为什么?因为朗熠行竟然有两次给那个人夹菜!
别以为这是件小事儿!
这简直就是天大的一件事儿了!
按照朗熠行那家伙的护食的性子,他能给人主动夹菜天上简直就能下红雨了!
可,这事儿还真的发生了。
于是,李大富在苦思冥想了许久之后,猛的福至心灵说了几个字:“卧槽,莫非是他的姘头?!”
“什么姘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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