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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p;&esp;以洛有一个高中同学,用流行一点的话来说,算得上是闺密。
她有一头海藻般的大波浪捲发,需要汲汲营营地维护,却捨不得花大钱上发廊,而是委由开设家庭式理发的二姨婆代劳。
她的一双大眼睛扑闪扑闪,精緻的睫毛、恰到好处的下至眼妆;她见人总是低头、抬眸,淡褐色的瞳孔透露出一种敏锐又无辜的神彩。
她是漂亮的,黑发及腰,长裙飘飘,指尖点缀着时下最流行的莫兰迪色(她从屈臣氏即期品出清区以五折价挖到的宝),这是最为标准的一种漂亮,是引人注目又缺乏深究慾望的那种漂亮,是社交媒体上千篇一律如五顏六色软糖一般的漂亮。
&esp;&esp;她以为妆点女人最好的珠宝便是爱情。
爱情啊爱情,使人目眩神迷,使人心驰神往,彷彿关乎生存的一切问题都被覆盖上一层浪漫的薄纱,在盈满玫瑰香气的阳光之下随风飘盪。
流浪。
流浪也是富有诗意的,像山居隐士的择木而栖,像才子佳人的一见倾心,离别本就是旅行的意义。
&esp;&esp;所以她一面盘算着放弃日益冷淡的男朋友,一面和以洛的情人眉目传情。
试探是人与人接触的第一步,或许唯有在双方互相构成威胁之时,爱情才能被蒸馏成纯粹的蜜糖;唯有亦步亦趋若即若离的不安全感,才让战场变幻莫测,让敌我皆有取胜的慾望。
双性恋就是这副屌样,以洛冷冷地总结道。
&esp;&esp;他的身旁总是氤氳着一层洞若观火的凉薄,彷彿人情世事都逃不过他的法眼,也就入侵不了他的心墙。
他没有哭,他只是静静地靠在沙发上,看了一遍又一遍的《金牌特务》,萤幕上血肉飞溅,像一汪最为快意的眼泪;而西装革履的主角拍了拍衣角的血污,坐在露天咖啡馆里端起一杯热腾腾的花茶。
他钟爱的爆米花凉了,还剩下半桶,食之无味,弃之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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