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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呀,这不是考文特花园F分局的七十二号警官奥布斯·肖先生嘛,”
艾博兰说道,“竟然会出现在这条辖区外的摄政王街。”
一个满面通红、面带沉郁的圆脸警官从酒杯中抬起头来,他凶恶地瞪向艾博兰,沾着啤酒泡沫的胡须在他的上唇散发着水光。
“喔,”
他反讽道,“这不是马里波恩D分局的五十八号警官弗雷德里克·艾博兰先生嘛,同样在远离辖区的地方,说话夹枪带棍,背地里到处批评人。”
“谁说话夹枪带棍?”
艾博兰反驳道。
“我只是直截了当地指出你在翘班,伙计,我不过是倒霉撞见罢了。”
这倒是。
两名警官都离开了各自管辖的区域,跑到了摄政王街上的绿衣人酒馆来。
艾博兰觉得他没准能在这里找到奥布斯,鉴于在他的辖区怎么都找不到他,而且他又频繁听到这样一个名词出现之后。
奥布斯是个板球爱好者,而绿衣人这里出没的都是球手或者同好。
橱窗里都是球棒,球门门柱和其他板球用品,毫无疑问正对了奥布斯的胃口,不会有民众看到玻璃窗里一个警官正在享受他微醺的休憩。
“不管怎么说,我没有在翘班。”
“喔,那你的说法是?逃班,醉醺醺的,亮着你干净的鞋跟,在绿衣人里醉死在啤酒中——这听起来也差不多,不是吗?”
奥布斯耸了耸肩。
“我没有翘班,也没有醉醺醺。
我这更像是在秘密行动。
不,等等,这就是秘密行动。
我就是在做这个。”
“那你为什么会恼羞成怒呢,奥布斯,嗯?”
艾博兰在吧台坐下,坐在他的身旁。
一名系着雪白围裙的酒保走了过来,却被艾博兰抬手挥退,因为愣头青弗雷迪不会在工作的时候喝酒。
在他身旁,奥布斯解开他短上衣上面的衣袋扣子,从里面拿出一张折好的纸递给艾博兰。
一个手写的,模仿得极其粗劣的新闻标题横写在纸张上方。
“你见过这个人吗?”
上面这般写道,在文字下方用炭笔画出了一个穿着长袍,手握一把长得不可思议的匕首的男人。
“这么跟你说吧,这家伙在局里可是让我闹了不少笑话。”
奥布斯懊恼道。
“怎么回事?”
“在鸦巢发生了一起双重谋杀案。
我想你应该有听说过。
我有个证人看到了——”
“一个穿长袍的男人。
是的,我听说过。”
奥布斯恼怒地甩开了手。
“看到没?这就是我要说的。
整个他妈的伦敦都知道那个奇怪的穿长袍带着长刀的人。
整个他妈的伦敦都知道,我在找那个穿着漂亮长袍带着长刀的人,但除了几个鸦巢的老太婆,没有任何一个混蛋见过他。
我提醒你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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