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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那个生他养他的小山村,找到这辈子最重要的两个亲人,母亲和妹妹。
哪怕她们变成了丧尸,变成了一具骨架,也要找到她们!
生要见人,死要见尸。
做出决定,李易不再迟疑,转身进了自己的房间,脱下浴巾,穿上衣服。
伸展手脚之际,“嗤啦”
一声脆响,腋下、裤脚突然碎裂开来。
李易一呆,这才发现自己经过改造后,似乎长高了**公分。
原来的自己,身高是一米七八,可现在却有一米八六,甚至逼近一米九。
足足增高了一大截。
难怪原来的衣服被撑破。
这一突然长高,让李易颇为苦恼。
寝室三人,最高的就是石珉,不过也就一米八。
两人的衣服,经常换着穿。
现在李易突然增高,这些衣服穿在身上,都有些碍手碍脚。
忽地,李易精神一振,想起了胖子刘蕉曾花了几百万买了件极其拉风的装备。
当下,丢下自己的衣服,跑进胖子刘蕉的房间,一通乱翻。
“也不知道胖子有没有把它带走……找到了!”
李易一声惊呼,把一件压箱底的套装拿在了手里。
伸手一摸,依旧那么柔软平滑富有弹性。
这是一件纯黑色的皮衣套装。
紧身上衣、紧身长裤,炫丽的腰带,靓丽的风衣,手套、长筒靴、眼镜……全部都是华丽的黑色,组合在一起,拉风到了极点。
胖子刘蕉为了它,着实废了不少劲。
光是八百万的巨资,就让人瞠目结舌。
可它却花的物有所值,是属于那种纯粹的高科技产物。
防风、防火、防水,防子弹,自由伸缩,紧贴皮肤却没有半点紧凑感,就像穿了件超薄的纱衣,皮肤几乎与空气无阻碍接触。
胖子刘蕉穿上它,走到哪,都是目光的焦点,让他狠狠过了一把瘾,完成“百人斩”
的最后三个目标。
之所以留下,想必是藏的太深,又走的太匆忙,才一时没有带走。
现在便宜了李易。
脱去身上撑破的衣服,李易迅速换上这件高科技产物。
往镜子前一站,活脱脱一个未来战士装扮。
血色瞳孔被黑墨镜完全遮掩,紫金色的齐肩长发,这一刻越发显的飘逸。
都不用染回来了。
“不错,不错,要是有件趁手的兵器,就更完美了。”
李易打量镜中的自己,有些美中不足的呢喃道。
脑海里,下意识的想起了华夏最著名的冷兵器之一,唐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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