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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部分(第5页)

唐代的李善为《文选》做注,他更是提到曹植的赋原本是为纪念他的嫂嫂——也就是甄氏而做的。

赋原名《感甄赋》,后来明帝曹睿见了,觉得名字不雅,才改为了《洛神赋》。

就这样,围绕着这篇赋中的“洛神”

,由此展开了后世千年绵延不绝的争论。

看起来,曹植爱上了自己的嫂子,既不合兄弟之伦,也不符君臣之义,不义不忠,大逆不道,成何封建体统?于是从古至今,这就成为了文人们议论纷纭的一个焦点话题。

对于李善的说法,南宋著名诗人刘克庄首先说,这乃是好事者“造甄后之事以实之”

到了清代,更有何焯、朱乾、潘德舆、丁晏、张云墩等一堆人,群起而论之。

他们的议论也是倾向否定的,理由大略如下:第一,李善的注本并没有注曹植写赋的缘由,应该是后人刊刻《文选》的时候误引了他人之说。

第二,曹植爱上他的嫂嫂极不可能,就是爱上,他也没有那么大的胆子敢写《感甄赋》;因为曹丕对曹植本来就素有猜忌,既有了这种紧张的关系,曹植再写《感甄赋》岂非火上浇油?第三,图谋兄妻,这是“禽兽之恶行”

,曹植贵为帝子,当然不会置舆论身份于不顾。

第四,李善注中还提到,文帝曹丕曾把甄后之枕给曹植看,并把此枕赐给曹植,这种行为“里老所不为”

,何况帝王乎?是不合情理的行为。

第五,《感甄赋》确有其文,但“甄”

并不是甄后之“甄”

,而是鄄城之“鄄”

:“鄄”

与“甄”

通,遂为“感甄”

因为曹植在写此赋前一年,曾拜过鄄城王。

第六,《洛神赋》一文,是“托辞宓妃以寄心文帝”

,对洛神的仰慕其实“纯是爱君恋阙之词”

,是想表达自己愿意为朝廷所用、建立功业的心愿。

第七,就是考虑到甄妃比曹植要年长十岁,两人之间应该很难发生爱恋。

而针对以上质疑,基于对曹植和甄氏二人的同情,便有的人回答说是曹植的时代并不是一个礼法严谨的时代,社会浮荡、人心不古,况且曹植也并非一个循规蹈矩的人,甄氏又是新死,真情之所至,他应该不会有什么过多的禁忌;再说此文是文学手法,已属婉转之列。

再说,曹丕由于常年随曹操在外征战,家中可能就只留下曹植和自己的嫂子拥有那么一段独处的时光,诗人的天性总是早熟的,难免他与美貌贤淑且有文才的嫂子就会日久生情。

而且据说也就是在甄氏死的那年,曹植到洛阳朝见天子哥哥,太子曹睿陪皇叔吃饭,曹植看着侄子,想起甄氏之死,心中酸楚无比;饭后,曹丕遂将甄氏的遗物玉镂金带枕送给了曹植。

当然以上只是一些推断,所以关于这段恋情后人多指出其妄,为小说家言,近人也多不信,只有浪漫情结未泯的郭沫若认为:“子建要思慕甄后,以甄后为他《洛神赋》的模特儿,我看也是情理之中的事。”

其实,这样的事大家拿来当作八卦来说也未尝不可,总是一种生活情趣嘛;再说,感情的事恐怕连当事人也难说清,何况是局外人。

只是需要注意的是,曹植本人自始至终都是一个怀报建功立业之心的热血青年,他的死也与此有关。

因为曹睿也跟他老爹一样,对宗室防范有加,这样也就把曹植建功立业的希望给彻底夺了去,太和六年(232)时,年已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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