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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青云第一次来到了任强家,第一次知道任强家还有一个没结婚的大哥已三十好几了。
大哥任松三十多了,为人老实,属于干啥啥不行的那种。
整个人看起来很邋遢,不怎么讨人喜欢。
青云和熊文在地里第一次见到任强的家人,大哥一看就属于好吃懒做的样子。
二哥二嫂看起来还像过日子的人,见了这两个小客人很热情。
二嫂热情的说道:“任强的同学呀,我们现在收工回家做晚饭,你们今晚别走了。”
二嫂长得一般般,小麦色的皮肤,不是太精致的五官。
穿着打补丁的衣服,裤子也是打满了补丁。
留着长长的头发,梳着个马尾,因为在种包谷手上身上都沾满了泥。
脚上穿一双军用胶鞋,倒是人很憨厚。
二哥和任强长得很像,身材很高大,也是一头卷发,眼睛和任强特别像。
青云和熊文一起拒绝了二嫂的挽留,青云客气的说道:“你们忙你们的,不用管我们,我们只是担心任强,来看看他。”
二嫂说:“来了,不吃个晚饭多不好意思。”
熊文急忙婉拒道:“不用了,家里知道我们要回去,都做好饭了,如果不按时回家,家长会担心的。”
二嫂见状也不好再挽留,于是说道:“那你们有空了常来玩,谢谢你们关心任强,家里也没什么事,星期天下午跟你们一起去上学。”
任强将青云和熊文送到了路口,在路上青云对熊文说道:“会不会是他嫂子不想供他上学了??”
熊文点点头说:“有可能,因为他家太困难了,没想到还有个大哥没结婚。”
青云回到家里,文君见女儿回来了,晚上做的鸡蛋面。
文君给女儿碗里放了一勺猪油,还有一些鸡蛋,撒了一些葱花,再倒些醋和辣椒盐。
一碗香喷喷的鸡蛋面放在青云面前,早馋得流口水了。
青云大囗吃起来,母亲做的饭真好吃,尤其是油水大解馋。
那个年代十天半个月才能吃顿肉,家家户户都以猪油来充当油水解馋。
青云吃碗鸡蛋面打了两个饱嗝,一想到晚上又要和小君挤一张床青云就不太开心。
表哥任洋不是太爱说话,每次青云回来就是打个招呼而已,仿佛没有可聊的话题。
尤其是表哥那副高冷的样子,令青云极为讨厌。
晚上和高小君睡一床青云翻来覆去睡不着,脑子里全是任强的影子。
青云发现自己已莫名其妙的喜欢上了任强。
青云也不断问自己,到底喜欢任强什么。
任强家那么穷,而且他也不是班上最帅的,而且也不会哄人开心。
自己也弄不清喜欢任强啥。
反正满脑子都是这个人的影子,挥之不去,难道真应了那一句话。
喜欢一个人不需要任何理由。
想着想着青云终于困了,沉沉地睡了。
第二天一大早,文君便上街买肉去了,女儿上学很少回来,想来想去还是决定买块肉给女儿吃吃。
中午,文君把饭菜做好了,一大家子五个人,除了任洋刚来那天喊过红梅一家吃饭之外再也没叫过儿子媳妇来家吃饭。
分家这些年只有家里来亲戚了,为了不让别人笑话,文君会叫儿媳全家聚一起吃饭之外那就是大年三十团年客气的坐一起吃个年夜饭。
其他时候文君很少和儿媳来往,像这种吃肉的时候文君总是把门关上偷偷地吃。
因为每次吃肉的时候,孙子孙女总是会闻着香味跑来望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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