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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章 助力菌(第2页)

是马的补品,每次吃完,大壮就必须跑一圈消化那股亢奋劲。

于琦发现大壮的速度根本不差于那些所谓热血马,力量大,耐力足,而且经常吃“马低头”

,大脑活跃,灵性十足。

在于琦经常教导下,它甚至能分清他说的“左右停走快跑”

等词汇,根本用不到缰绳。

昨天,于琦骑着大壮碰上了一个丧尸,大壮后腿一抬,将丧尸踢飞五六米远,那丧尸的胸口都塌陷下去!

“老板就是老板,眼睛雪亮,当初选了一匹没人要的瘸马,谁能想到大壮这么出息!”

身后的战斗组成员迎风对同伴说道。

“明明我的大枣马才是名马,气人的是偏偏跑不过大壮!”

马洪尼骚包的想要组建一个绿伞骑兵队,这些天没少练骑术,还经常拉马拉到前线去适应枪声。

他的方法是,先从一公里远开始,当马不再受惊乱窜后,距离慢慢变成一里地,再到百八十米。

就这样,最后所有马都不再怕枪声。

大壮起初也是害怕的,后来跟着马群跑了几天就不怕了。

于琦背后背着弓箭,他在马背上弯弓搭箭,姿势无比帅气。

“老板还懂得骑射,这架势帅爆了!”

“不行,我也要学一下。”

就在他们争相羡慕时,于琦的箭射出,而远处的丧尸安然无恙!

“……”

姿势再帅,射不中一切休提!

他拿的是五十磅的弓,一箭不中继续练习,连续拉也不会力竭。

没有马鞍,稳定性肯定就差,加上颠簸,骑射真的很难!

别说用弓箭,就算直接开枪也不容易。

身后战斗组成员用步枪对准丧尸,一连三次点射,才堪堪射中丧尸的身体。

对付丧尸,只要没击中头部,它们就不会死亡。

想要组建骑兵,任重而道远。

于琦抓着大壮的鬃毛侧身,右手握着箭尾,箭头插进了丧尸的眼眶里,并且利用惯性的力量将它带倒。

身子要稳,手头要准,姿势要帅!

骑兵队在特殊的作战环境中,真的能起到作用。

比如,前方的鸽子广场,车辆进不去,想要吸引丧尸,骑兵比车子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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