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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等这句话等了太久太久,为此在一个陌生孤独的异世里,一个人艰难地前行多年。
所幸,他终于等到了。
而对他来说,这就够了。
在季明煦紧张的注视里,盛恕抬手,揉了揉他的头——季明煦如今比他要稍高一些。
“那场比赛真的比得很精彩,”
盛恕笑着,笑容像是能点亮灰霾霾的天空,“当时真想从床上爬起来,跟见到的每个人说,‘看见了吗,台上的冠军就是我们小明!
’”
“如果是你,会更早的。”
季明煦说,发觉自己头上那只手很暖。
他一向不喜欢和人有太近的肢体接触,但盛恕的温度让他觉得舒服。
“赢都赢了,说这个干什么?”
盛恕利落地数好几支箭,打了个响指,“把头发扎起来,小明,我们比比去!”
季明煦穿戴齐整,扎起长发在脑后束成一个高马尾,本来就线条分明的脸更显出几分凌厉。
他收敛一切心思,和盛恕同时迈步,踏向70米的赛道。
他们很久没见了,之间曾相隔着不同的时空也隔着漫长的时间。
可是箭就是有一种神奇的能力。
在它离弦而出,嵌入靶心的时候,像是也缝合了两个人之间那几年的鸿沟。
可惜的是,两个人并没有在一起练习很久。
季明煦家人安排他晚上回家,他办完事还要赶火车回红棉市训练,只和盛恕练了几轮便匆匆离开。
季明煦来市队成为了生活中的一个小小插曲,之后一个月,盛恕的日子依然按部就班。
他的体能在一次又一次达到极点然后又突破极限中飞速成长,很快,144支箭对他而言,已经不再是种困难的挑战。
盛恕的天性之中就带有一种乐观和理想主义,在一个月的时间里,很快和周围人都成了朋友。
谭岳有时候觉得这家伙挺可怕的,好像只要盛恕想,他只要和别人吃一顿饭,两人就能成为可以一起打趣的朋友。
他和关京华说了自己的发现,随后被提醒着看了一眼自己的购物车——那里已经有几样选好的东西,用来给盛恕做生日礼物。
七八月份,市队过生日的人很少,也就是某位新来的队员。
这礼物送给谁,其实不用再多说。
谭岳呆住,然后试图据理力争。
当一个人很厉害,性格还算有趣,长相也很优越,并且向你示好的时候,可能很难有人会说出拒绝的吧。
关京华不置可否,默默捂住自己的手机,决定不让谭岳发现自己也给盛恕准备了礼物这件事。
他觉得盛恕是个太会做朋友的人。
他清楚自己的一切优势,比如说那张俊逸的脸,还有太阳一样的性格,当他打定主意想要融入某个集体里时,他一定会成功的。
与此同时,盛恕偶然流露出的、骨子里的那种狠劲也让关京华确信,他没有做不到的事。
只是时间问题而已。
于是关京华决定再给自己的训练加两组箭,并在每天回宿舍之后和盛恕一起举哑铃——盛恕进步的速度太快,他很有危机感,当然还不想就这么被超越。
市队里的生活充满压力,但也充实快乐。
盛恕和关京华在训练里卯上了劲,一定要分出个胜负来,两人都有输有赢,胜负基本五五开,谁也不肯先行认输。
他们都等着一场正式的、全国性的比赛给最后的比拼画上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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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除了训练以外,和季明煦聊天成了盛恕少数的娱乐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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