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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话着实羞辱,激得纪榛双目红透,若不是还谨记要孝敬尊长,早就和沈母吵起来了。
他没有再和沈母争执,当夜和沈雁清大闹一场,次日就被沈母以“妇德有亏”
为由罚跪了两个时辰的祠堂。
吉安那时还是个多嘴的,见不得纪榛受屈,转眼就把这事告诉了纪决。
纪决二话不说在朝堂上参了沈家父子一笔,闹得可谓是天翻地覆。
纪榛是事后才知晓兄长为他出头,只不过在沈雁清看来与他授意的无二区别。
他不想沈雁清把错怪到兄长头上,默默地认下了是他所为,之后沈雁清若拿此事来嘲讽他,他也从不反驳。
沈家父子在朝堂被参后,沈母更是对纪榛深恶痛绝,却又不得不息事宁人,不情不愿地将粉玉赠与纪榛。
纪榛如愿以偿拿了颗颗圆润饱满的玉石却高兴不起来,戴了几日就将粉玉收进木匣里。
只不过当日沈母的话到底在纪榛心里埋了一根刺——沈雁清和易执交好多年,沈母话中有话似在暗示什么,怎叫纪榛不多心?
纪榛哼了声,愤愤地将粉玉珠串带到了腕上,又拿起那条彩绳端详。
彩绳的来历也值得回味。
两年前,沈雁清奉公下江南办事,纪榛想跟着去却被拒绝。
临出发前,纪榛蜷成一团偷偷躲进了马车的暗柜里。
那时正值盛夏,动两下都是一身热汗,纪榛却在不透气的暗柜里足足憋了半个多时辰。
等沈雁清发现的时候,他衣衫尽湿意识不清,已是中暑之相。
纪榛眼冒金星,潮红着脸对沈雁清笑,有几分孩子气的得意,“你不带我去,我也有办法。”
沈雁清比纪榛年长三岁有多,纪榛嫁给对方时方及十七,又是娇宠长大,与稚子并无多大差别,做出这样不计后果之事不足为奇。
好在沈雁清随行带了大夫,纪榛歇了两日就又生龙活虎。
在江南的半月,沈雁清到哪儿纪榛就跟着去哪儿。
当时沈雁清中状元满一年,还未升迁,只是一个小小的七品翰林官。
但他名声在外,众人亦皆知他非池中之物,终有一日会有大作为,无人敢轻看他。
倒是纪榛的身份太过显耀,未免节外生枝,沈雁清让纪榛扮成他的侍从,“主仆二人”
寸步不离,还因此闹了点笑话。
江南刺史设宴款待沈雁清,纪榛也跟着去了。
没想到酒过三巡,竟唤来娼妓和小倌作陪。
沈雁清被纪榛逼婚一事在大衡朝传了个遍,刺史马屁拍到马腿上,嘿嘿笑道:“此处离京都千里远,沈大人尽情玩乐,这事你知我知天知地知,绝不会传到那纪小公子的耳朵里去。”
纪榛气得牙痒痒,又碍于假扮沈雁清侍从的身份发作不得,捏紧了拳头。
江南刺史是个人精,瞥见纪榛的神态,捋一捋小胡子,笑得越发暧昧,“是我眼拙,沈大人身旁已跟着个绝色少年,哪还瞧得上这些庸脂俗粉?”
他错将纪榛认作沈雁清私下养着的娈童,眼神轻浮地打量着纪榛的身段,怎会知晓纪榛就是他口中的纪小公子?
沈雁清掠一眼恼得两腮微鼓的纪榛,淡淡道:“让刺史大人见笑了。”
江南刺史饮酒过度,闻言更加肆无忌惮地大笑,“你我都是男人,三妻四妾乃寻常事,总要尝尝鲜。”
纪榛再是稚嫩,也察觉他话中隐喻,再无法忍耐,怒道:“你放肆!”
被沈雁清抓了腕不得往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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