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孟宁看到信息,从饮品店出来。
傅廷修在车子里,一眼就看到了孟宁,他下车走过去。
“孟宁。”
傅廷修穿着一套简单的休闲服,可还是掩盖不了他与生俱来的气质。
随随便便一套衣服穿在他身上,都给人一种模特走秀的感觉。
天生的衣服架子。
秦欢看到傅廷修时,顿时被颜值折服,就差流口水了。
她拍了拍孟宁的肩膀,说:“宁宝,我终于知道你为什么闪婚了,美色误人。”
长这么帅的老公,一时头脑发热也正常。
不过,长得好看不能当饭吃。
孟宁知道秦欢是什么德性,哭笑不得:“当初领证,长得帅确实是占很大的成分。”
傅廷修已经走到两人面前,孟宁为两人介绍:“这是我的闺蜜,秦欢,我们是从高中就认识的好朋友,欢欢,这就是我……先生,傅廷修。”
老公两个字她说不出口,孟宁有点不好意思,耳根都红了。
傅廷修看了眼孟宁,知道她脸皮薄,温和有礼的向秦欢打招呼:“幸会。”
秦欢回神,笑道:“傅帅哥,你好,长得真帅,孟宁眼光真好。”
说话时,秦欢看了眼傅廷修的车子,十万出头的车子,在这京市也就是薪资阶级的水平。
孟宁知道秦欢这话是客套话,秦欢恨不得她嫁入豪门,常说她长得这么漂亮,性格好,以后肯定能嫁得好。
孟宁从来没有这样想过,富豪也不是傻子,美貌是贬值的,生意人怎么会做亏本买卖。
孟宁只想过简单普通的日子,把小日子过好了,她就满足了。
秦欢对傅廷修的颜值还是很欣赏,长这么帅的男人,可真不容易见。
傅廷修温笑道:“我和孟宁还有事,就先走了,下次再一起吃饭。”
傅廷修自然将秦欢的心思看穿了,不过是孟宁的好友,傅廷修自然会给几分尊重。
“客气什么,你们忙,以后有的是机会吃饭。”
孟宁上了傅廷修的车,跟着一块儿走了。
车子开出几个红绿灯了,孟宁才想起来问:“我们去哪?”
“今天我请了一天假,先带你去买车,再带你去我家里。”
傅廷修调侃道:“结婚一周了,你也应该知道自己老公住哪里,认认路。”
喜欢闪婚后,豪门老公马甲藏不住()闪婚后,豪门老公马甲藏不住。
千年王墓,留在世间的宝藏,又有无限的神秘力量的联想。看看到底是怎样的一些事情,谜底慢慢揭晓。群号(385139688)喜欢的朋友可以进来聊聊,敲门砖是书中任意角色名。...
一个重生成麻雀的微末存在,觉醒先祖血脉,化身云雀。自微末中崛起,一部无物不炼的无上魔经,炼尽天下神鸟精血。云雀九变,九变成凰!(ps本书不是变身文,百鸟之王,神禽之首才有资格称为凰,和凤雄凰雌无关!)...
和亲,向来都是国家用来停止战事的最好的方法,而被用来和亲的女子往往都是选自王公大臣之家,在冠以公主的封号遣送入别国。这些女子的命运最后会如何却是不得而知。或许她们会在战事再起时被当作替死鬼先杀之而后快,或许她们会被送入军营成为军妓,和亲女子的命运向来都是悲惨的。...
她是二十三世纪毒医门的门主,一支银针可从阎王手中抢人,可惜却不喜救人,最喜虐人,一朝穿越,成了候府人人欺凌的智障庶女,不但被嫡母嫡妹庶妹们欺负。当她变成她,眼里精光四射,唇角冷笑连连,尔等渣渣竟敢找死,那就一个个排队上门来让姐虐吧只是在收拾渣渣的路上,她才发现原来她不是候府庶女,是郡主嫡母夺了她娘的位置,不但夺她娘的位置,还想夺她娘的嫁妆,听说她娘给她留了一大笔的嫁妆,其中还有一枚可调动江湖群雄的龙王令,既是姐的东西,谁也别想动,都给姐留下。...
一地震把堂堂百草医药集团的唯一继承人给震成了乡村小拖油瓶,还是一个没死就给人配了冥婚的拖油瓶。面对舍命相救的娘,体弱多病的后爹,怯懦懂事的弟妹,乔冬凌攥紧了小拳头,燃起了她保护系的小宇宙。保护他们第一步,走出穷困的大山沟奔向幸福的康庄大道!孰料遇上个不识相的挡道!某女千家生意千家做,伤敌一千自损八百,何不共赢?...
一代丹帝重返少年时代,这一世,愿美好不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