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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清回到家中已经是下午了,把买回来的东西放好,李清搬着凳子到了院子里。
拿出了一块布料,李清拿出了一块粗布,准备学着做衣服。
李清在原来世界一个人住校的时候,家庭条件不是很好,衣服有洞什么的都是自己缝缝补补。
针线什么的对李清来说也不是什么难事。
这个时代的衣服和李清原世界的衣服有一些出入,类似于原来世界古代的唐装,但是没有那么繁琐。
而且自己所在的这个地方只是一个小村庄,没有宫廷剧里面那些衣服那么华美精致。
简朴的样式,不需要太多的针线,李清想自己试着做一件衣服。
毕竟自己总不能去麻烦别人做衣服吧,一次两次还好,多了自己可没有这个脸。
李清试着做了一件衣服,只是干农活时穿的,长裤长袖,用粗布做的,看起来还算是不错,和现代的运动服样子看起来差不多。
针脚什么的看起来也整整齐齐,没有出彩之处,不过倒也能穿出去见人了。
李清倒是对这件衣服比较满意,毕竟这是自己第一次尝试着做衣服,能做成这样已经算是不错了。
李清一直都知道自己的天赋绝对算不了绝顶的好,不过勤能补拙嘛,笨鸟先飞自己还是会的。
李清在这儿练着做衣服,却不知道,他很久以前当给当铺老板的那个高脚玻璃杯在国都阳城的南宫家引起了轩然大波。
“这是什么东西,如此晶莹剔透,为何我从未见过这样的东西,这是干什么的啊?这东西哪儿来的啊?”
一个穿着蓝衣的少年问到。
只见这少年风度翩翩,气质不凡,虽然年纪看起来不大,但是身上穿着不凡,隐隐有一股贵气透出,应该不是寻常人。
“世子,这东西是我们在一个小镇上的分号呈上来的,是死当,那掌柜的见这东西不凡,也没敢私藏,就呈了上来,据掌柜的说,这东西据当东西的人称为高脚杯,是一种喝酒用的器具。”
站在蓝衣少年旁的黑子男子答到,看样子应该是仆人之类的。
“哦,有意思,那当东西的人的样子记下来了吗?”
蓝衣少年问道。
“世子,那掌柜的说记得那人的样子,高高瘦瘦的一个少年,身材瘦弱,看样子年龄不大,应该只有十多岁的样子,只是掌柜的多次寻找无果,所以掌柜的估计可能是路过的人。”
黑子奴仆恭敬的回答道。
没错,这位蓝衣少年就是就是当今皇帝亲弟弟轩王的儿子,名南宫澈,是世子,长得俊美,却是不爱玩弄权术,而喜欢商贾之道。
你说这世子喜欢当个铜臭满身的商人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吧,可是这个世子偏偏不是做商人的这块料啊,做哪行哪行不行,总是亏钱。
这不是,刚刚弄了一个银楼准备做金银生意,可是这明摆着赚钱的生意都能亏了,气的轩王爷把他关了禁闭。
“路过?有这么巧合的事,我才不信呢,我定要亲自去看看是谁能弄出这等东西来。”
蓝衣世子似乎对这件事很有兴趣,揪着不放。
可是只有一直从小跟在他身边的黑子奴仆知道,世子这是又想出门了。
“世子………你刚闯了祸,这又想出门啊,王爷不会同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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