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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拍卖行,时间已经接近晚上,解决掉两件神器压力的我提议找个酒店大吃一顿,好吃的爱丽丝和小羽自然是欢呼雀跃,就连兰克也是兴奋不已。
既然要去酒店,那自然就要去最好的天蓝酒店了。
不愧是奥斯德列最好的酒店,做出来的食物味道虽然不能和我做的菜想比,但是比起以前吃到的却是好了许多,我和兰克都喝了不少酒。
而看到我兴致高涨,菲丽雅和琴丝也陪着喝了几杯,两张洁白如玉的小脸上飘起红霞,就算是看惯菲丽雅绝色的我都是目瞪口呆,更不用说好色小子兰克了。
在菲丽雅的监督下,爱丽丝自然喝不上美酒,不过她和小羽却几乎包办了一半的菜肴。
吃完后一算帐,就算淡泊如我也是一声惨叫,竟然花了两千多金币,都已经够一般的人家吃个几年的了。
感叹了一番,我不得不架起喝的醉熏熏的兰克,和三女慢慢的往回走。
菲丽雅和琴丝走在前面,不时还娇声细语几句,而爱丽丝拉着我的右手,走在了我旁边,要不是还要架着兰克,这样的情景实在让人舒心无限。
回到将军府,兰克自然有着将军府的佣人照顾,而爱丽丝逛了一下午商店,也已经恹恹思睡,早在路上就已经趴在我的怀中睡了过去。
小心的将爱丽丝放在床上,看着她恬静可爱的睡脸,我禁不住在她的额头上轻轻的亲了一下,才和菲丽雅一起退了出来,回到自己的房间。
“琴丝好象喜欢上天了呢?”
帮我换睡衣的时候,菲丽雅冷不丁的冒出来这么一句,直让我吓了一跳。
“不会吧!”
我惊讶的道,满脸的难以置信,“我都已经有妻子了,她怎么还会喜欢上我?”
菲丽雅轻笑着道:“肯定是,她虽然似乎一直在掩饰,可是怎么也瞒不过我的眼睛。
今天逛街的时候,她的眼睛一直都在盯着你看,只是你自己没发觉罢了。
何况……”
“何况什么?”
我好奇的道,尽管我对琴丝并没什么野心,但是有个精灵喜欢我,还是让我大感自豪。
“何况我的天那么出色,事事都高人一等,琴丝她想不喜欢都难呢?”
菲丽雅骄傲的道,眼里满是浓浓的深情。
“你啊!
别胡思乱想了,也只有你才会把我当宝吧!”
轻轻刮了下她翘挺的鼻梁,我笑着道。
纵然我再孤陋寡闻,也知道要想让精灵喜欢上人类,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精灵本身就是对爱情最执着的种族之一,就算有着悠长的寿命,丧失配偶的精灵也从来不会重新寻找爱人,只会孤独终老。
爱上人类,本身就意味着精灵会面临着悠久的孤独岁月,这也注定了将会是个悲剧。
所以,想要让精灵爱上人类,几乎是件不可能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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