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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这样的时光也没有持续多久。
由于城镇化发展,古村的大量原住民已经外迁,村镇长期无人打理,逐渐衰败,许多老房子因为常年无人居住,濒临坍塌。
法云古村很快被杭州的城市规划部门划入古建保护重点单位,进行统一整治,村内所有原住民都挨户迁出,包括苏彬的爷爷。
爷爷带着旺仔搬进了政府为他们准备的安置房,安置房里有电视有空调还有抽水马桶,附近更有公园超市等一应俱全的设施,但年迈的爷爷却没那享福的命,很快陷入了弥留。
苏彬的爸爸说,老人安土重迁,爷爷在法云古村生活了一辈子,他的灵魂早就在那里扎了根,突然换了住处,就算是金窝银窝,也比不上他睡过的棕榈床,坐过的黄梨木,看过的鸡冠花,乘凉过的葡萄架。
于是不到一年,苏爷爷就走了,苏爷爷走后,忠诚的老汪仔也走了,留下一个再也不用嗑|药的苏彬。
在爷爷和汪仔去世后,苏彬曾发誓自己一辈子都不再养小动物,尤其是狗……
当然不是因为过敏,如果爷爷和汪仔能好好活着,苏彬宁愿自己嗑一辈子过敏药。
让苏彬不敢面对的是“生离死别”
的痛苦,至亲的离世带给了年幼的他太多打击,在那之后很长一段时间,苏彬都像是失了一魂半魄,好像也有一部分生命跟着爷爷和汪仔一起走了。
后来,苏彬也去了解过动物毛过敏的事,得知自己这种症状并不是不能碰有毛的动物,而是最好不要和毛绒动物共处一室。
所以,苏彬才会应聘遛狗员的工作,因为遛狗员遛的不是自己的狗,不会建立很深的感情,而且,苏彬也有点想念汪仔。
回想着小时候的事,苏彬到了物理系的研究部。
史密斯教授的助理是一个棕色头发的外国人,戴了一副黑框眼镜,看起来比杨诚哲年纪大一点。
那人看见苏彬,显得非常激动,说了一句让苏彬摸不着头脑的话——“finally,youarehere!
(终于,你来了!
)”
苏彬看看时间,他没迟到啊?距离五点还有十来分钟呢……为什么助理大哥看起来像是等了很久的样子?
助理带苏彬去教授在研究部附近的临时住所,“史密斯教授不是m市人,他老家是b市的,但学校为他安排了工作休息间,要遛的狗就养在那里。”
助理一边走一边给苏彬介绍情况。
“教授是不是很忙,所以才没时间遛狗?”
其实苏彬认为,遛狗就是养狗的最大乐趣之一,所以他才提出这个问题。
“当然不是,”
那助理挑挑眉,道,“那可是一条哈士奇!”
苏彬很想问,哈士奇怎么了?那不是雪橇犬吗?长得像狼,看起来很酷……啊,苏彬有点期待看到那条狗了。
原谅苏彬的无知吧,他只在网上看到过那种狗的照片,那时候微博还没流行,网民们只知道哈士奇帅,不知道哈士奇蠢……
很快到了史密斯教授的临时住处。
助理刚打开房门,一条黑白相间的大型犬就风一样地冲了出来:“(╰a╯)嗷呜~~~~”
苏彬呆呆地看着那条扑上来比自己还高的哈士奇……卧~槽,好帅的狗啊~比爱伦还要帅!
亲眼看见哈士奇,苏彬着实震撼了一把,那狗的气场看上去非常强大,比网上的图片不知道帅多少倍!
哈士奇跟助理“缠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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